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026001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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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潼水〔2026〕233号 签发人:蒋黎霞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026001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唐文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山坪塘提质升级的建议》(第2026001号)收悉,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开展全面普查评估。针对山坪塘工程老化失修、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我区已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山坪塘运行管护监管 工作的通知》(潼水〔2026〕195号),组织镇街持续开展隐患排查,为全区山坪塘建立“一塘一档”动态台账,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区级、乡镇级、村级、管护四级责任人,保障山坪塘安全运行。
二、聚焦重点分类施策。结合普查结果,对山坪塘实行分级分类、靶向治理。一是整治病险隐患,将坝体渗漏、边坡滑坡等重大安全隐患山坪塘纳入重点整治清单,协同相关部门对上争取项目资金,优先实施维修改造,筑牢防汛防线。二是提升抗旱保灌能力,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型灌区改造等项目,对淤积严重、库容衰减的山坪塘实施清淤防渗、塘坡整治,修缮重建老旧渠系,优化输水线路,提升灌溉效能。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目前,全区山坪塘暂未安装计量及信息化相关设施。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灌区新建与改造项目逐步实施。
四、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根据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已划转至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负责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改造及小型灌区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的技术指导。在区农业农村委接手管护职责前,我局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压实管护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受益、谁管护”原则,明确四级责任人权责,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二是规范管理制度,依据《重庆市潼南区山坪塘管理办法》,督促管护人员做好日常巡查、养护、汛期管控等工作,杜绝“重建轻管”;三是落实管护经费,协区农委对上争取经费,协调镇街利用承包费、集体经济收益保障日常管护;四是提升管护能力,今年已开展基层管护人员业务培训2次,强化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专业能力,提升专业化管护水平。
此复函已经蒋黎霞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2026年5月14日
(联系人:李小兵;联系电话:13628306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