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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32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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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潼教委函〔202687号              签发人:刘志勇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32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刘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住宿制学校学生就餐管理的建议》(第132号)收悉,感谢您对潼南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完善退费机制,落实弹性就餐政策

我委全力支持“推行弹性就餐制度”,指导住宿制学校建立健全灵活的餐费退费机制。学校严格按照“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对经家长申请、学校备案选择回家就餐或由家长送餐的学生,根据其实际在校就餐天数进行核算,并简化退费流程,确保家长能够便捷、及时地办理退费手续,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权益,消除家长的后顾之忧。

二、规范财务管理,保障资金安全

我委督促学校优化就餐管理,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监管;指导学校规范食堂收支行为,确保食堂结余资金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挪作他用;加强学校食堂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在就餐模式多样化的情况下,财务账目清晰、规范。学校建立详细的台账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学生(含“部分时段校外就餐”学生)在校就餐情况。

三、加强政策指导,支持家校协同

我委建立健全家校协同机制,协同相关部门,指导学校在签订安全知情同意书时,明确餐费结算的相关条款;要求学校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详细解读食堂财务政策和退费流程,增强家校互信。同时,鼓励学校探索多元化的供餐模式,如提供周末预约餐、节假日特色餐等,满足不同家庭的需求。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深化食堂财务管理改革,探索建立更加人性化的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审计和监督,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我区校园餐财务管理模式,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此复函已经刘志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657

(联系人:彭春燕;联系电话:44576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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