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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43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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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潼教委函〔202675号              签发人:刘志勇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43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徐小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中小学校园餐的建议》(第43号)收悉,感谢您对潼南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优化资金使用,保障菜品质量

我委要求全区中小学食堂严格执行“零利润”运营原则,规范食堂财务收支。在保障食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督促学校优化膳食经费的使用结构,注重菜品的多样性,合理提高食材采购预算中蔬菜、水果、肉类等优质食材的占比,确保“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同时,支持学校根据季节变化调整菜单,在预算范围内优先采购当季、本地新鲜食材,确保菜品既丰富又营养。

二、统筹培训经费,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我委将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学校在公用经费或食堂结余资金中统筹安排培训经费,支持厨师利用寒暑假参加膳食营养搭配、烹饪技能提升等专业培训,推动厨师队伍从“会做饭”向“懂营养、精厨艺”转变,为学生提供色香味俱全的营养餐食。

三、探索智慧管理,支持预定餐模式

我委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预定餐”,指导引进点餐制的学校规范餐费收缴和核算流程,利用信息化手段精准掌握学生就餐需求,减少食材浪费,实现“按需采购、按单备餐”,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助力学校食堂实现精细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强化食堂财务监管,完善食堂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使用透明、规范;督促学校定期公示食堂收支情况,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改善学校食

堂硬件设施,为优化校园餐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此复函已经刘志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

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以便

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657

(联系人:彭春燕;联系电话:44576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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