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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198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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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发改文〔202568                     签发人:刘红光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198号建议的

复函

潘恒代表:

您在潼南区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规范发展的建议》(19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策引领。202410月,国家工信部出台《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为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制定了统一标准,明确各环节技术要求与操作规范。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等部门按照规范要求,有效引导企业规范化开展回收利用工作,确保我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工作在合规、有序的轨道上推进。

(二)培育产业集群。我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产业呈现出集聚发展的良好态势,形成了以弘喜汽车、棱镜能源、贝思远、辰致安奇等为代表的一批骨干企业。其中,弘喜汽车凭借先进的技术和规范的管理,于2022年成功获得国家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白名单”企业称号,积极组织棱镜能源、贝思远、辰致安奇等企业共同做好申报后续“白名单”企业的准备工作,通过经验分享、技术交流等方式,带动整个产业集群提升发展水平,增强我区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领域的竞争力。

(三)强化创新激励。合理利用国家对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领域的政策支持,帮助棱镜、贝思远积极争取到2024年国债资金4760万元,用于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领域的技术研发及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展动力电池资源化再生利用产业链。鼓励企业增加对锂电池回收技术研发的投入,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新能源退役动力电池整包梯次储能关键技术、磷酸铁锂正极片高温修复再生、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及再生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向市科技局推荐报送重大技术需求3条,推荐市级企业科技攻关联合行动计划项目2个,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产业发展注入强大的创新动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科技活动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多渠道、全方位向公众宣传环保意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普及锂电池回收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引导消费者在电池退役后选择合规的回收渠道。通过宣传活动,不仅增强公众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认识,也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行业监管。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潼南高新区等部门协同合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标准,分领域加强行业监管力度。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回收利用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标准,确保回收利用过程及产品符合质量、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深入落实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管理办法,强化部门协同、政企联动,会同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及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共同构建更加完善的产业发展体系。持续优化政策环境,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产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加强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开展前沿技术研究,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深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度;严格行业监管,确保产业发展安全、环保、高效,充分发挥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效益及经济效益,推动我区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及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此复函已经委党组书记、主任刘红光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回执进行评价,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66

(联系人:李玲;联系电话:1858009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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