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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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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农〔202589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的

邱建军代表:

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动物检疫监管的建议》(第179号)收悉,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集中屠宰点建设的建议

2019年,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191010号)文件精神,区里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逐一进行了资格清理审核,按照农业农村部、重庆市人民政府相关要求进行严格审核后,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对不达标的屠宰企业实施关闭。为了有效保障居民日常生活对肉类的需求,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生猪屠宰场规划建设工作会议纪要》(201956),经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准入、适度集中、强化监管”的要求,区农业农村、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要求进行了选址,在城区、塘坝、古溪建设了4家标准化生猪屠宰企业。同时,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以及居民畜禽产品消费量、交通条件、生态环境等因素,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科技投资(集团)生猪屠宰场规划建设了兼具牛羊、禽类屠宰功能的标准化屠宰车间,年屠宰能力为生猪30万头,家禽1000万只,完全能满足居民的畜禽产品消费需求和市场供应。

二、关于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的建议

我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形式,以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为补充的监管机制,结合“春雷行动”、“零点行动”、“红牌行动”、“砺剑行动”等专项行动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的综合监管执法;积极与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环保、商务、城市管理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充分利用“智慧动监”等平台大数据分析手段,扩大执法面,减少执法盲区。对检查、举报、移交等环节发现的线索做到百分百受理,对涉嫌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了处理,特别是加强了产地、屠宰加工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对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对涉嫌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同时结合以案促改,制作放映警示片起到警醒“身边人”。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贯彻农产品分段管理的原则,加强农产品前端的执法监管力度,以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为主线,全面强化动物检疫监管执法,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巡查力度,集中查找当前动物检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部门的执法联动机制,做好与部门间线索移交、与司法上的行刑洽接,协调配合市场监管、商务、交通等部门抓好农产品进入流通、市场等环节的执法监管,构建规范高效的协作机制,严厉打击涉及动物检疫及其屠宰方面的违法犯罪,确保我区不发生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疫病。

三、关于完善检疫工作标准的建议

根据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重庆智慧动监系统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渝动监发〔20244号),各镇街、各屠宰企业已在重庆智慧动监系统中完善数据管理,并严格按照重庆智慧动监系统操作规范使用,各屠宰企业已根据该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做了肉商管理(即把商事主体和个人主体都录入系统),在申报屠宰检疫时以个人主体为货主的,官方兽医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时接收方为该个人主体。2024年我区产地检疫生猪68.75万头(包括屠宰38.1万头、饲养30.52万头、种用0.13万头)、牛0.08万头、禽类38.66万只。2024年我区屠宰检疫生猪16.17万头、牛0.12万头。下一步,我委根据2024年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明确官方兽医在持证上岗、实施检疫、出具检疫证明、出证账号以及证章标志管理等环节的履职要求,按照检疫规程,进一步规范检疫工作,提升工作质效。同时我委将与市场监管局深化协作,依托信息化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从养殖、屠宰到销售环节的电子化追溯。

四、关于提高检疫工作效能的建议

2024年,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按照《重庆市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 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渝农办发〔20248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重庆市潼南区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 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镇街产业服务中心,委相关科室、委属相关事业单位高度重视,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提升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效能的重要手段,建立了活动专项工作组,加强工作协调,细化了工作方案,以专人专干狠抓任务落实,畅通交流渠道,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就如何规范检疫编写了《潼南区畜禽养殖运输屠宰应知应会法规政策》,开展线下培训2次,共80余人次,督促线上培训,全区在册官方兽医176名均达到30学时以上的学习培训要求,参与考试率100%,线上考试合格率100%。指导官方兽医严格遵守《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坚持持证上岗、规范实施检疫、出具检疫证明、管好出证账号、规范管理和使用证章标志。我委指导各镇街利用“重庆智慧动监”定期开展检疫信息监测统计,加强自查自纠,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为提高动物检疫水平,进一步提升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效能,一是规范全区动物检疫申报点、指定通道各类上墙工作制度,逐步更新相关信息公示。二是2025年开展官方兽医业务培训和集中警示教育各1次,持续排查官方兽医队伍问题并督促整改。三是开展常态化规章制度宣传,督促畜禽饲养、经营、屠宰、运输的单位和个人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通过发放《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普法宣传册,开展普法培训,提高养殖户主动申报检疫意识。

此复函已经胡广建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回执进行评价,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414

联系人:谭林;联系电话:15826226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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