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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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潼农〔2025〕81号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
复 函
蒋豪渊代表:
您在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第61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关注,我委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经我委和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的建议
我区始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农用有机肥为重点,大力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用技术、装备、工艺及模式。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制定的《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等文件要求,在源头减量上,重点推广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尿泡粪、粪便处置等技术模式,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在过程控制上,推广节水(如:养猪场饮水改建,改压嘴式饮水器为碗式饮水器)节料、漏缝地板、自动刮粪板、舍外生物发酵床消纳、恶臭污染防治等技术模式,加速粪污无害化处理过程,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在末端利用上,根据不同资源条件、不同畜种、不同规模,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异位发酵床、粪便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目前,全区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已全部实现节水式(碗式)饮水器、自动料线、圈舍全封闭式建设,有效减少了污水和臭气的产生。
二、关于构建多元化利用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全区按照“养殖集中化、粪便资源化、污染减量化、治理生态化”的原则,依托“猪-沼-果”循环农业示范基地、“猪-沼-菜”循环农业示范基地、“畜-沼-林”立体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大力发展“畜-沼-粮果菜”等种养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广生物发酵床、二次发酵等粪污微生物处理技术,采用沼液发酵、管网灌溉还土还田、生产有机肥等方式,有效解决了养殖粪污消纳问题。2020-2023年,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持续稳定在9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三、关于完善政策支持与激励机制的建议
我区的扶持政策主要支持方向是支持规模养殖场圈舍标准化改造和设备更新,配套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积极引导规模养殖场应用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装备。主要有一是2019-2020年争取到中央资金4000万元用于全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升级建设补贴(财政补贴比例达45%);二是2023-2024年利用上级下达的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资金531万元,用于26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智能化设施改造升级建设补贴。
四、关于完善监管体系的建议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等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委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潼农〔2024〕68号)建立健全了区、镇街、村三级畜禽养殖污染监管体系,对20头(含)以上生猪当量的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和生猪屠宰场全部纳入网格化巡查网络,严格落实养殖场(户)的主体责任,督促养殖场(户)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
同时,区农业农村委与区生态环境局坚持问题导向,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督管理,对畜禽养殖污染行为进行曝光,对环保违规的养殖企业进行督导帮扶和技术指导,对违法的养殖企业进行处罚,对于污染治理积极性高的养殖场户,优先推荐申报上级相关项目资金,有效改善了畜禽养殖生态环境。
此复函已经区农业农村委主任胡广建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16日
(联系人:谭兴疆,联系电话:44562229,邮政编码:402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