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代表建议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9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5-04-09

A

公开

潼教委函〔202555号              签发人:蒋  俊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9号代表建议的

复函

傅勇主任: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紧密结合的建议》(第69号)收悉,感谢您对潼南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共同研究办理,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扩大家庭教育的广度深度。区教委、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已联合启动“重庆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模拟法庭+普法课堂”“冬琴护苗”“莎姐守未”等多主题多形式的普法活动,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区教委将在每年开学季前,依托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开学第一课”品牌活动,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推行“家长开学必修课”,组织各学校开设“家长必修课”,重点讲解《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案例分享、互动讨论等形式,增强家长的学习兴趣和参与感,帮助家长认识到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二是充实家庭教育的宣教力量。区妇联、区教委已组织开展了社区家长学校建设,聘请涉及儿童教育、健康、福利保障、法律宣传、权益保护等方面的32名骨干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成立“潼南区儿童工作专家智库”,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骨干系统化培训;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志愿服务队,深入全区23个镇街304个社区(村)家长学校开展活动,并运用司法机关的实践经验和真实案例,把《未成年人保护法》与《家庭教育促进法》相结合,为城乡不同年龄段孩子特别是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家长提供科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三是增强家庭教育的实际效果。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促进工作中的桥梁作用,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引导家长明确教育义务职责、更新教育观念、改进育人方法,教育家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探索建立家庭、学校、社区、司法机关等多方联动机制;定期举办家长沙龙、家庭教育论坛等活动,促进家长之间的经验交流,增强家庭教育的持续性和实效性;结合家长实际需求,组织家长参与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互动性强的普法活动,增强家长的学习兴趣和参与感;利用新媒体平台,推出家庭教育微课堂、法律知识问答等线上活动,方便家长随时随地学习。四是完善家庭教育的指导监督。区法院打造“守护花开”法治教育品牌,进驻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挂牌设立“守护花开·法治教育工作站”;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对于在案件审理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怠于履行或不正当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家长进行针对性指导;对于失职监护人或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监护人,及时根据申请,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撤销其监护权,并指定合适监护人,从法律层面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实保障。

此复函已经蒋俊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回执进行评价,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5328

(联系人:贺云豪;联系电话:4457613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