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2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2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奚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撂荒耕地整后治利用的建议》(第92号)已收悉,感谢您对区农业农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撂荒监管
为防止高标准农田建后撂荒,我委有以下措施。一是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时,我委要求镇街作出承诺,承诺高标准农田建后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二是今年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管护利用的通知》(潼委农办〔2024〕12号)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要求强化高标准农田高效利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不撂荒。在之后的工作中,我委将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利用监管力度,定期比对图斑组织抽查,将高标准农田撂荒纳入对镇街的考核,一旦有发现必须立即复耕且之后不再该区域实施新的项目。
二、因地制宜完善农田基础设施
在2022年之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投资较少,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2022年开始,对之前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区域进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增大。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和正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有10万亩。2024年我委积极争取国债资金,进一步加强建设力度。在之后的项目建设中,我委将逐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做实做细现场踏勘,因地制宜,广泛征求属地镇村、经营主体和老百姓意见,根据现场实际,合理设计农田基础设施,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能排能灌、高效利用。
三、督促土地流转扩大产业规模
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单块田土面积增大,耕作条件变好,应改变小面散户的生产经营方式,加强土地流转,提高产业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在项目区域选定的前期我委要求项目所在镇村成立土地合作社,落实“三到位”,实施“统一流转、统一利用、统一管理”,集聚土地资源,以此为基础,培育壮大本土农业经营主体和招大商、招龙头。项目一经落地,快速推进建设和产业发展。
此复函已经胡广建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
(联系人:黄维祥;联系电话:18723117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