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1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1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谢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贸市场建设的建议》(第61号)收悉,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市场硬件设施,改善市场购物环境的建议
潼南城区菜市场大多建成于2000年左右,建设形式简单,市场经营主体以私营为主,内部管理欠规范,设施落后。我们将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兴办和改造标准化菜市场,注重市场的公益性、智慧性建设,把菜市场改造提升作为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来抓,推动城区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于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多方整治占道经营的建议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区菜市场管理的指导意见》(渝办发〔2011〕22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菜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9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菜市场长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54号)文件,区商务委将根据职能职责,配合有关单位整治占道经营。
(三)关于实行集中屠宰,规范活禽屠宰交易秩序的建议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20〕7号)》《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的通告(潼农〔2021〕26号)》文件规定,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负责全区规范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推行活禽集中屠宰相关工作。
此复函已经张琦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回执进行评价,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联系人:黄开顺;联系电话:1888315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