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3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3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舒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建议》(第133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社保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开展了专题研究,现就建议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社保惠企政策实施情况
(一)2024年前惠企政策实施情况
自2022年1月以来,为扎实稳住经济、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我区积极贯彻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保费工作,实施范围覆盖至22个行业及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及相关社会组织。其中22个行业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至2023年3月;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及参照执行的社会组织,养老、失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工伤保险费缓缴暂实施至2022年8月。截止2023年12月,为全区103家企业累计缓缴3800余万元。
(二)目前仍在执行的惠企政策
自2019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二是工伤保险实行浮动费率,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 1%的政策。在全市行政区域内, 单位及个人的缴费比例均为 0.5%。
二、社保惠企政策面临拐点
一直以来,我市社会保险均实行全市统筹管理,对于市级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我局均已认真贯彻落实到位。2022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全国统筹,国家明确规定,中央统一制定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政策,各地不得自行出台或调整相关政策。因此,从2022年1月1日起,困难行业企业降缴费基数、小微企业降缴费比例政策暂停执行。
三、持续优化对企服务
虽然针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暂停执行,我局也将继续在业务经办上下功夫,在提供暖心便捷服务上做文章,进一步帮助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保障企业的生机与活力。一是探索完善服企专员制度。建立起“服企专班”工作联系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针对企业问题专人对接、及时响应,切实为每家企业做好政策解读,扩大服企惠企政策宣传的精度和广度;二是精简优化办事流程。严格整合业务办理流程、精简申报材料,为我区中小微、困难企业开通经办绿色通道,实行告知承诺制,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部门联动审批,提供高效、准确的服务,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是及时收集和解决企业困难及诉求。真真切切了解企业的痛点、堵点、难点,对于企业提出的建议和诉求,我们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并尽力解决,不能解决的则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如有新的减免社保费等优惠政策或规定,我们也将严格遵照规定予以贯彻落实,及时与您反馈沟通,进一步强化后续服务和监督工作。
此复函已经区人力社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戴红丽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
(联系人:李婷婷 联系电话:13527515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