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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37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06-14


重庆市潼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37号

代表建议的复函

吴克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第237号)建议已由区政府交办区交通运输委办理。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于我区公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研究落实。现就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针对农村道路交通标识不明确或缺失、个别路段路况较差等问题。根据道路所承担的运输功能、建设资金承载能力,目前农村公路大多按照四级公路(小交通量)等级进行设计建设,等级较低,为提升农村交通安全性,区交通运输委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完善:一是从2017年开始,由区交通运输委负责实施的农村公路均按照上级要求实行“三同时”,即将安防工程、标志标牌、养护公示牌与道路一起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二是针对区交通运输委2017年前实施的项目和其他部门实施硬化的道路,我委也根据资金安排逐年对缺乏安防实施道路进行安装,2023年累计安装波形护栏220公里,路网标识牌581套,安全警示标志牌310套,凸透镜38套。三是今年我委将实施2023潼南区公路及附属设施灾后恢复工程,涉及19个镇街,水毁点共计约316个,将有效解决农村公路个别路段破损等问题。同时将充分运用每年农村公路路况技术检测结果,针对路面破损,附属设施缺失等路段,积极配合各镇街有序解决相关问题,并做好相关养护资金的对上争取工作;

二、针对非机动车管理难、非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等问题。上述职能职责主要为区公安局,接件后,我委积极将相关问题反馈区公安局,他们将积极依托道安办平台,采取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整治方式,联合区公安局、镇街等部门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加大整治力度,及时发现、劝导、纠正、查处非机动车超员、非法载客营运、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此复函已经李林直局长审核,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并督促我们不断推进农村道路安全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交通局代章)

                           2024524

(联系人:钟乐强,联系电话:1818311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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