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36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潼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36号
代表建议的复函
钟胜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的建议》(第036号)建议已由区政府交办区交通运输委办理。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于我区农村道路安全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研究落实。现就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随着我区“四好农村公路”大力建设,潼南区的交通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公路总里程达5595公里、路网密度达353公里/百平方公里,位居全市第一,农村交通路网面貌得到显著改善,但确实存在公路等级较低、养护不及时等问题。
针对乡村道路警示标识的设置欠缺问题。我委在建设“四好农村公路”时严格执行“三同时”,按设计规范已完善相关交安附属设施,如后续警示标识需维护更新,我委将结合农村公路“路长制”巡查销号制度,并积极对上争取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督促各镇街针对乡村道路警示标识的设置欠缺进行摸排,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针对部分乡村道路的维护不及时问题。按照《公路法》,乡村道路管养主体为各镇街人民政府,我局和各镇街也积极多渠道争取农村公路水毁资金,予以解决相关道路损毁问题,去年争取灾后恢复重建万亿国债资金5234万元,今年我局将实施2023潼南区公路及附属设施灾后恢复工程,能有有效解决各镇街道路损坏问题。
针对农村三(两)轮车管理欠缺、交通劝导站设置问题。农村两(三)轮电动车管理问题主要职责为区公安局,交通劝导站主要由各镇街负责设置,针对上述问题,我委将及时反馈区公安局和各镇街,后续也将加强与公安交巡警和属地镇街的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各司其责以形成整治合力,推动农村公路安全管理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大力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地见效,营造社会全员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对上争取相关建设和养护资金,以保障农村公路高效、安全运行。
此复函已经李林直局长审核,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并督促我们不断推进农村道路安全。
重庆市潼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交通局代章)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钟乐强,联系电话:18183112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