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7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潼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7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张升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助力低碳潼南的建议》(第167号)收悉,感谢您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推动我区充电站(桩)“十四五”规划建设工作,2023年3月我区印发了《重庆市潼南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同时印发了《潼南区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对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合理布局专项规划
我委印发了《重庆市潼南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5)的通知》(潼南府办发〔2023〕4号),同时编制了《潼南区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建设工作方案(2024-2025年)》,计划于十四五期间,建设超充站16座、直流交流充电站45座(含充电桩268台)。其中,20个乡镇共建设充电站20座,含充电桩80台(每镇4台),目前正在按照计划推进中。
二、我区充电站建设现状
截至2024年4月,我区共有公共充电站21座,公共充电桩253个,其中,直流充电桩184个,交流充电桩69个。其中梓潼街道11座,桂林街道6座,双江镇1座(成渝高速潼南服务区内),柏梓镇、卧佛镇、别口镇各1座。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推进全区充换电设施统筹建设运营管理。坚持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公益属性,通过规划布局、协议授权、政策引导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建设标准、优化运营监管,形成全区“一张网”管理格局。推进桩网互动技术创新,畅通车桩端应用APP与市级监测平台数据联接,开发提供车辆自动寻桩、信息提示等服务功能。规范充电服务费指导价格,打击恶性竞争。
(二)合理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计划在中心城区新建或建成公共停车场、小微停车场、城市边角地带规划建设充电设施,充分利用现有充电场站、P+R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已有场地资源规划建设超充站,推进公交站、火车站等重点区域充换电设施“全覆盖”。
(三)推进既有居住社区改造建设。我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将充换电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鼓励将改造中获得的空地、边角地、闲置的以及拟新建或改扩建停车场优先作为充换电设施保障用地。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针对存量、电力增容困难且有充换电需求的居住区,在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规划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
(四)加强充电站运营管理。我委将按照《重庆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加大宣传力度,督促相关企业规范停车收费、充电收费等项目,严厉打击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此复函已经蒲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回执进行评价,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
(联系人:陈德云;联系电话:187234836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