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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教委函〔2024〕53号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4号代表建议的复函(戴红丽)

日期: 2024-05-07
潼教委〔2014〕40号

潼教委函〔202453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4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戴红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引育留顶尖教育人才并培养创建一批国家(市)级名师名校的建议》(第154号)收悉,感谢您对潼南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规范教师队伍管理。区教委积极配合区人力社保局,加强教师招录、调动、晋升等方面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区教委要求各学校根据编制数均衡设置学科岗位,然后根据学校现有教师学科结构情况,提出学科教师需求。对于缺员学校采取招聘和调配方式补充学科教师;对于超员学校实行将超员学科教师转岗任教,或者将超员学科教师交流到其他学校任教再补充缺员学科教师。2019年出台绩效分配相关文件,指导各学校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充分发挥绩效政策的激励作用,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了评职晋级方案,一校一案,并向区教委备案。积极推行聘用期满“量化考核,重新竞聘”的岗位动态管理试点工作,打破“终身制”和“铁饭碗”现象,实现岗位能上能下,提高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出台《潼南区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根据教师的成长规律和专业发展需求,提供更多的专业化培训、跟岗实践等机会,搭建青年教师发展平台。鼓励老中青教师之间的传帮带,建立名师工作室培养模式、开展“青蓝工程”“结对帮扶”活动等,加强优秀教师对青年教师的培训指导,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专业扎实、教学能力强的年轻教师,努力培育更多的国家级和市级名师。

三是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出台系列对学校和教师的监督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式,规范办学秩序。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出台师德师风正负面清单60条规范教师行为,用好师德师风考核管理平台,实行日记录、周通报、月总结、季公示、年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确保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争创国家(市)级名校。积极推动“一校一特色”发展,争创国家级或市级名校。目前有国家级艺体等特色学校32所,市级艺体、智慧教育等特色学校38所,充分展示了潼南教育的新形象。

此复函已经蒋俊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4411

(联系人:邓强;联系电话:4457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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