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0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潼南市监函〔2023〕7号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0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李燕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101号)收悉,经与区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专项整治,强化重点,有效遏制假冒伪劣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问题治理,强化农村食品重点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我局自2020年起,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三年来,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农村居民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加。
(一)加强食品生产主体监督管理
一是深入开展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100%,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二是组织开展肉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对辖区5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督促肉制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原辅料管控和过程管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控制水平。举办重点肉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公开承诺活动,宣传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规范,督促全区300余家小作坊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强化风险排查,坚决取缔食品生产加工“黑作坊”“黑窝点”,依法从严查处白酒小作坊非法勾兑及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小作坊提升食品品质,以传统工艺为依托,采用优质食品原料,推进小作坊食品优质化。
(二)加强食品销售主体监督管理
督促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以食品流转为主线,严格监督食品经营主体把好“五关”。一是进货关。要确保购进产品来源合法,符合品质要求,履好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义务,做好记录。二是防护关。在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卫生及各种有害污染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其应有的运输、存储条件。三是自查关。严格落实经营过程自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相关记录。四是不合格处理关。要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当发现因各种原因出现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问题食品后,立即停止经营和下架退市,依法予以处理、销毁,落实好食品退市有关后续处置工作。五是销售关。督促经营者加强销售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内部管理,明确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把好销售环节核查关。现已开展规范化建设的农村食品经营店共60个。
(三)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
以农村集市、小作坊、小摊点、小商贩等为重点场所和重点对象,以散装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农村家宴常备食品和粽子、腊肉、汤圆等节令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大抽检力度。近几年,抽检农村食品均达1000批次以上,年度抽检不合格率约为3%,对发现的不合格行为均已立案查处。
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共检查食品生产主体1169户次,检查食品销售主体4745户次(其中学校及周边食品销售者990户次),检查餐饮服务主体4550户次(其中学校食堂901户次,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376户次),检查集贸市场109户次;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7户,吊销食品生产许可1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03件,收缴假冒伪劣的食品数量873公斤,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18.79万元,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金额83.2万元;受理并妥善处置投诉举报127件。
二、多措并举,强化监管,彰显监管新成效
(一)加强管理,注重源头管控
1.建立台账。建立辖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全区1101家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和386家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面纳入动态监管。对涉农经营主体开展培训宣传,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2.严格管控。一是持续完善测土配方。完成水稻、玉米肥料利用率试验8个、油菜、辣椒配方验证试验3个,开展莴笋、甘蓝、萝卜蔬菜配方验证及有机肥替代试验9个。根据取土化验、试验分析、农户调查、专家评审和作物需肥规律,修订完善主要农作物施肥推荐配方11个,公开遴选了潼南区测土配方施肥农企合作企业7家,合作开展了试验示范,有效地推进了科学施肥、配方施肥落地。二是加强殖场粪污处置管控。对全区规模化养殖场实行网格化管理,督促各养殖场做好粪污消纳台帐,明确粪污去向。三是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处理,截至目前处理病死畜禽5496头,无害化处理率100%。
(二)推广技术,做好质量认证
1.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发布了《2022年农业主推技术》、《潼南区2022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技术方案》等文件,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田间培训等对各镇街农技人员、种植大户、农资经销商开展以主要农产品生产技术、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等为主的技术宣传培训100余次,共计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
2.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重点在涪江、琼江流域蔬菜、柠檬、花椒等用肥量较高的作物上开展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示范面积1.1万亩。在柏梓镇、新胜镇蔬菜基地开展以“机械深施生物有机肥+配方肥+尾菜还田”技术模式核心示范500亩。免费为部分种植户发放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农药减量助剂,开展水稻生物农药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8000余亩。在柠檬上开展理化诱控示范,安装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35台,采购安装黄蓝板95000张。
3.推进“两品一标”的申报和农产品品牌建设。2022年申报农产品品牌10个,协助认定国家地理标志商标1个(“潼南佛手”);入驻市级区域公用品牌“巴味渝珍”农产品8个;申报绿色食品10个,申报续展绿色食品7个。
(三)严格检测,强化执法检查
1.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2022年,接受市级例行监测抽检531个批次。区级抽检样品715批次,做到了所有镇街全覆盖,抽检合格率达到了99%以上。完成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达到1.5批次/千人抽检任务。
2.加强执法巡查检查。持续农资打假行动、“治违禁控残留促提升”三年行动等工作,常态化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资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整顿违禁过期失效投入品和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制度和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农机、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违规的行为等情况。截至目前,区农业农村委共出动工作人员600余人次,抽查农产品和农资经营主体700余家,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4件、农药案件9件、肥料案件3件,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1个。针对农业种植企业下达农事记录台账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
(四)智慧监管,完善监管体系
1.加强追溯体系建设。开展追溯管理业务培训,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智能化追溯示范,选择3家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追溯示范,加快追溯平台推广应用,906家农业企业接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2.推广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大力推广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全区合格证试行主体开具合格证达到100%,开具合格3482批次,附带农产品21682.3吨。
3.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水平。推进“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全区网格监管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人员,形成从镇街到村(社区)、到生产主体的系统、完整、高效的管理服务网络;进行网格管理信息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联系。
(五)加强宣传,创建社会共治氛围。
食品安全是生产者、政府、消费者的共同责任。从农场到餐桌,每个人都有责任确保我们吃的食物是安全的,且不会对我们的健康造成损害。我局多年来,针对不同群体都会组织宣传培训,让大家明白各自的责任。一是充分利用培训会、现场指导等各类方式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二是采取现场宣传、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等贴近广大农民生活和消费的渠道和方式,向农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引导农村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三是广泛开展了社会宣传。我局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新媒体、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工作动态、主要做法、典型案例等,引导树立正确认识和正确的消费观念。四是营造消费环境。通过多种形式宣传“12315”举报投诉平台,畅通来电来访等举报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投诉,发动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对举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恳请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此答复函已经邱建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