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潼南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复函
周晓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父母教育素质促进农村家庭教育的建议》(第107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区教育系统经过各地不断努力探索,不断加强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家庭教育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二、进一步明确农村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
1. 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教育孩子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教育系统积极引导广大家长及时了解掌握孩子不同年龄段的表现和成长特点,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通过“百校千师访万家”“家长学校”等活动,提升家长素质和能力,积极发挥榜样作用,避免缺教少护、教而不当,切实增强家庭教育的有效性。
2. 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学龄前儿童家长要为孩子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培养孩子健康体魄、良好生活习惯和品德行为,让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小学生家长要督促孩子坚持体育锻炼,增长自我保护知识和基本自救技能,鼓励参与劳动,养成良好生活自理习惯和学习习惯,引导孩子学会感恩父母、诚实为人、诚实做事。中学生家长要对孩子开展性别教育、媒介素养教育,培养孩子积极学业态度,与学校配合减轻孩子过重学业负担,指导孩子学会自主选择。切实消除学校减负、家长增负,不问兴趣、盲目报班,不做“虎妈”“狼爸”。
三、充分发挥学校在农村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1. 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各学校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逐步建成以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小学德育主任、年级长、班主任、德育课老师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骨干力量。
2. 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区教育系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工作实践,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家庭美德发扬光大。长期举办家长培训讲座和咨询服务,开展先进教育理念和科学育人知识指导;举办经验交流会,通过优秀家长现身说法、案例教学发挥优秀家庭示范带动作用。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定期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参观体验、专题调查、红色旅游、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艺、体育等活动增进亲子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沟通和反馈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营造良好家校关系和共同育人氛围。
3. 发挥好家长委员会作用。各学校将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订家长委员会章程,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任务。家长委员会时常邀请有关专家、学校校长和相关教师、优秀父母组成家庭教育讲师团,面向广大家长定期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4. 给予困境儿童更多关爱帮扶。教育系统特别关心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贫困儿童,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以城乡儿童活动场所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困境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关爱帮扶。联合爱心企业开展志愿服务,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逐步培育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潼南教育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此复函已经刘昌荣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单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张成友;联系电话:44576772)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