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确保2026年潼南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高质量推进,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6〕14号)精神,拟向社会公开遴选供销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聚焦主要粮油作物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供销社和供销社社有企业开展单环节、多环节托管服务(以上级文件要求补助),支持为撂荒地复耕复种开展托管服务。
二、遴选对象
择优选择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具有农业生产服务能力的基层供销社和供销社社有企业作为项目实施承接主体。包括符合条件的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市供销合作社、四川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服务主体。
三、服务主体应具备的资质
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必须是供销合作社持股51%及以上的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二是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且正常有效。三是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五是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自愿接受项目镇街作业监管,服从调度。六是服务主体要在“村村旺·农服通”网址:https://nft.cunshop.com/(渝快办可搜索村村旺农服通办理)平台进行登记注册。
四、遴选方式
(一)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区供销合作社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遴选服务承接主体公告。
(二)主体申报。凡符合条件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潼南区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报名申请表》(附件1)、服务主体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区供销合作社备案。
(三)资格审核。区供销合作社会对自主申报主体进行符合性审核,择优确定2026年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
(四)挂网公示。对经审核确定的服务主体名单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并实施项目。
(五)申报时间。2026年3月16日之前按照公告要求将申报材料上交区供销合作社合作指导科(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夏露街260号),超过报名时间将不予受理。
(六)咨询联系人。联系人:李春生,联系电话:13509428838。
附件:1.潼南区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登记申请表
2.申报资料清单
重庆市潼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3月11日
附件1:
潼南区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登记申请表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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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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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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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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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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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组织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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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机械(台/套) |
育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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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手(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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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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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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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种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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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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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产业(水稻、小麦、高粱、玉米、油菜、大豆、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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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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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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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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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环节(如:育秧、机耕、机种、机防、机收、烘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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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注册“村村旺·农服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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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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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委 意见 |
经研究,同意该服务组织参与实施我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申请。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1.本表一式2份,服务主体、区农业农村委各一份。
附件2:
申报资料清单
1.申请表
2.社会化服务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等)简介
3.社会化服务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与申报名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