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潼南区2025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潼南区2025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召开潼南区2025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5年7月31日14:00。
二、听证会地点
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610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潼南区2025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四、听证会申请条件和申请方式
潼南区范围内具有相关利益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申请人应当持个人身份证明到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705室(自然资源权益利用科)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本人姓名、年龄、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报名结束后,我局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届时凭《听证通知书》及身份证出席听证会。
五、申请截止日期
2025年7月21日17:00。如自愿报名人数不足,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参会人员。
六、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代表一旦确定,应当准时到场参加听证,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听证的权利。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潼南区2025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本次听证会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如会议时间或地点调整的,以听证会通知为准。
联系人:王泳袭
联系电话:023-44596570
特此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