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潼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立项建议的通告
关于征集2025年度潼南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立项建议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性,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拟编制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集范围
(一)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立项建议
属于区政府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1.制定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以及其他方面重要的区域规划、专项规划;
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处置重大国有资产;
5.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立项建议
属于区政府职责权限范围内,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制度保障的下列事项:
1.全区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问题;
2.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要求(授权)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的;
3.全区实际工作中迫切需要制定,且制定条件基本成熟,并具有法律依据,制定内容切实可行的。
二、征集时间
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20日
三、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围绕上述征集范围,并参照附件的格式提出宝贵建议。
电话:44577705,传真:44577800
电子邮箱:50016985@qq.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春阳街298号603室
邮编:402660
附件:2025年度潼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立项建议表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2025年2月10日
附件:
2025年度潼南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立项建议表
建议事项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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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事项 类别 |
□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如建议事项既属于重大行政决策,同时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同时勾选) |
建议事项 实施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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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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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事项主要内容及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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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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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地址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