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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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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府通告20241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根据《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为纪念抗日战争期间在“重庆大轰炸”中不幸遇难的同胞,激励全区人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战备意识,定于202465 日上午 1030分至 1042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望全区军民闻声勿惊。警报信号试鸣放标准如下:

一、预先警报:36秒,停24秒,反复 3遍为 1个周期,时间 3分钟。

二、空袭警报:6秒,停 6秒,反复 15遍为 1个周期,时间 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 3分钟。

四、灾情警报:3秒,停 3秒,反复 30遍为 1个周期,时间 3分钟。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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