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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0348N/2022-00195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卫生 [成文日期 ] 2022-11-19 [ 发布日期 ] 2022-11-19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有效性 ]

关于对梓潼街道、桂林街道、大佛街道实行社会面临时管控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市正在打赢打好疫情防控歼灭战。我区在扩面核酸筛查中发现多起混管阳性,疫情防控面临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双重压力,社会面隐匿传播风险增加。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梓潼街道、桂林街道、大佛街道实行社会面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


梓潼街道、桂林街道、大佛街道所有村(社区)


二、管控措施


(一)全体居民原则上居家,不出户、不上街、不到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原则上封闭管理,只保留1个车行口、1个人行口。每户居民每2天可外出1人(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采购生活必需品,除就地就近核酸检测外原则上不出小区。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公安干警、物业人员等凭有关工作证明出行。小区外人员非必要不进入,确需进入小区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落实测温、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措施。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式配送。

(二)各街道、部门要做好辖区内居民的生活保障、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工作,对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等急需就医人员,开辟绿色通道。

(三)医疗机构、药店、生活超市、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等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下继续营业。

(四)暂停餐饮堂食。KTV、舞厅、网吧、酒吧、影剧院、剧本娱乐、足浴店、洗浴场所、美容院、茶楼、棋牌室、溜冰场、游泳馆、健身场所等密闭性文娱体育场所以及各类培训机构暂停营业。

(五)暂停赶集活动,暂停举办庙会、民俗活动、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会促销、坝坝舞等聚集性活动,各类会议、论坛尽量通过线上方式举行。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六)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按照《潼南区学校线上教学及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来访等活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暂停服务。

(七)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必须严格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规范佩戴口罩。红码、黄码、弹窗人员和7天内有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发热病人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八)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居家线上办公,参与疫情防控、生产生活保供的凭工作证有序流动。

(九)对部分区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加强车辆出入管理,非必要不进出,过往车辆提前绕行,暂停营运公共交通。生产生活物资保供车辆实行绿色通行,应急救援、公务车辆等疫情防控需要通行车辆凭证出行。

(十)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开潼南,非急需不离开潼南。来潼返潼人员要提前向社区或单位报备,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十一)梓潼街道、桂林街道、大佛街道之外的其他镇之间人员、车辆减少流动往来,辖区内居民原则在本镇行政区域内活动,不扎堆、不聚集,减少活动范围。

(十二)工业生产企业、重点项目施工企业,在严格落实闭环管理的基础上,有序开展生产活动。    

(十三)单独划定的高低风险区和其他临时管控区,按照有关风险区(临时管控区)管理规范单独执行,解除后继续按照本通告有效期内的措施要求执行。


三、管控时间


本通告执行时间暂定三天,从2022年11月19日08时至11月22日08时。区域内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中 19日、20日核酸检测按潼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梓潼街道等三个街道开展社会面核酸筛查通告》执行,21日08:00—16:00开展1次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按照所在村(社区)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检测点参加核酸检测,务必做到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上述管控措施由区直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镇街监督落实,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对违反管控措施造成社会面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向所在村(社区)监督举报。

未尽事宜,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潼南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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