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水许可〔2021〕3号关于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市政道路(站南六路)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潼水许可〔2021〕3号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关于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市政道路(站南六路)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市政道路(站南六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编码:2016-500223-78-01-005294)和《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市政道路(站南六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市政道路(站南六路)位于重庆市潼南新城站前大道西北部片区。项目建设内容包含路道路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市政道路(站南六路)工程属于城市次干道路,道路全长1492.022m,路幅宽40米,车行道宽24米,两侧人行道和绿化带宽8m。
项目总占地面积12.13hm2,其中永久占地7.01 hm2,临时占地5.12hm2。项目总挖方量27.09万m3,填方量60.38万m3,借方1.61万m3,全线借方为33.29万m3,借方来源江北新城24号地块。
项目周边有现状施工道路,交通方便。项目四周存在市政供水供电,施工条件良好。本工程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只涉及征地,统一采取货币一次性补偿,征地费用由建设单位统一交给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统一解决征地问题,无专项设施改(迁)建。
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355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7191.88万元。本项目工期2019年3月~2021年12月,总工期34个月,工程在施工期扰动面积12.13hm2,红线内扰动率100%;本项目目前只进行了场平工程、水土保持措施车辆冲洗站。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1年。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13hm²。
(四)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市政道路(站南六路)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323.50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投资223.84万元,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68.04万元,植物措施费154.80万元,临时措施费1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99.66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8.14万元,植物措施费2.22万元,临时措施费24.59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8.19万元,独立费用14.86万元(其中技术咨询费5万元,建设管理费5.74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4.12万元),基本预备费4.6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6.98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七)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八)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十)项目法人应在本行政许可决定签发之日起15日之内,或者开工建设15日之内,到重庆市潼南区税务局缴纳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16.98万元。
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2021年1月5日
抄送:重庆市潼南区税务局。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印发
附件1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市政道路(站南六路)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区县或个数 |
潼南区 | |||||||||||||||
项目规模 |
项目占地面积12.13万m2 |
总投资(万元) |
13556 |
土建投资(万元) |
7191.88 | |||||||||||||
动工时间 |
2019年3月 |
完工时间 |
2021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1年 | |||||||||||||
工程占地 |
12.13hm2 |
永久占地 |
7.01hm2 |
临时占地 |
5.12hm2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方 | ||||||||||||||
27.09 |
60.38 |
33.29 |
0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 | |||||||||||||||||
地貌类型 |
中低山、平坝区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t/(km2.a)] |
601.48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12.13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调查(预测)总量(t) |
3347.27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3061.63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 |
表土保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道路工程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3240m 新增措施:土地整治5.5hm2,表土回覆1.65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0.86hm2 方案新增:播撒草籽4.64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3153m,临时沉砂池2座 |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0.05hm2,表土回覆0.02万m3 |
方案新增:播撒草籽0.05hm2 |
主体已列:车辆冲洗站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70m | |||||||||||||||
投资(万元) |
86.18 |
157.02 |
25.59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323.50 |
独立费用(万元) |
14.86 |
预备费(万元) |
4.68 | |||||||||||||
监理费(万元) |
4.12 |
监测费(万元) |
18.19 |
补偿费(万元) |
16.98 | |||||||||||||
方案编制单位 |
中云智德(重庆)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黄希 |
法定代表人 |
张超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琳 15390270623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铁斐 15683719232 |
附件2
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市政道路(站南六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0年12月11日,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组织专家对《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市政道路(站南六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技术评审。评审专家组由米和平、陈祖亮、李定献、吕忠远和唐勤耕组成,米和平同志任组长。专家组成员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并分别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具体意见。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市政道路(站南六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1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2.13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市政道路(站南六路)位于重庆市潼南新城站前大道西北部片区。项目建设内容包含路道路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市政道路(站南六路)工程属于城市次干道路,道路全长1492.022m,路幅宽40米,车行道宽24米,两侧人行道和绿化带宽8m。
项目总占地面积12.13hm2,其中永久占地7.01 hm2,临时占地5.12hm2。项目总挖方量27.09万m3,填方量60.38万m3,借方1.61万m3,全线借方为33.29万m3,借方来源江北新城24号地块。
项目周边有现状施工道路,交通方便。项目四周存在市政供水供电,施工条件良好。本工程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只涉及征地,统一采取货币一次性补偿,征地费用由建设单位统一交给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统一解决征地问题,无专项设施改(迁)建。
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355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7191.88万元。本项目工期2019年3月~2021年12月,总工期34个月,工程在施工期扰动面积12.13hm2,红线内扰动率100%;本项目目前只进行了场平工程、水土保持措施车辆冲洗站。
(二)基本同意工程占地及土石方平衡分析。
(三)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等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的评价。
(三)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为12.13hm2、损毁土地植被面积12.13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量调查方法及成果。工程建设造成土壤流失量3347.27t,新增土壤流失量3061.63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道路工程区以及施工生产生活区共2个水土流失一级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作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主体工程区防治措施布局。
1.道路工程区:
该区施工占地总面积12.08hm2,其中永久占地7.01 hm2,临时占地5.07 hm2。施工前主体工程设计了雨水管网、植草绿化等,目前道路工程区还未实施任何水土保持措施。根据施工临时设施布置及其占地情况,本方案新增对道路临时边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主要为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主要工程量如下:
(1)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措施
①工程措施
雨水管网3240m。实施时段为2021年4~6月。
②植物措施
景观绿化0.86hm2。实施时段为2021年9~11月。
(2)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①工程措施
土地整治5.50hm2、表土回覆1.65万m3。实施时段为2021年11~12月。
②植物措施
播撒草籽4.64hm2。实施时段为2021年11~12月。
③临时措施
临时沉砂池2个、临时排水沟3153m。实施时段为2021年3~6月。
2.施工生产生活区
施工占地总面积0.05hm2,均为临时占地。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措施车辆冲洗站,目前该区车辆冲洗站已实施。根据施工临时占地情况,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临时排水沟、土地整治、播撒草籽。主要工程量如下:
(1)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措施:
①临时措施
车辆冲洗站。实施时段为2020年1~2月。
(2)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①工程措施
土地整治0.05hm2,表土回覆0.02万m3。实施时段为2021年11~12月。
②植物措施
播撒草籽0.05 hm2。实施时段为2021年11~12月。
③临时措施
临时排水沟70m。实施时段为2021年1~2月。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323.50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投资223.84万元,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68.04万元,植物措施费154.80万元,临时措施费1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99.66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8.14万元,植物措施费2.22万元,临时措施费24.59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8.19万元,独立费用14.86万元(其中技术咨询费5万元,建设管理费5.74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4.12万元),基本预备费4.6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6.98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基本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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