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水许可〔2021〕1号关于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金福坝基础设施(两桥一环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潼水许可〔2021〕1号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关于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金福坝
基础设施(两桥一环路)建设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金福坝基础设施(两桥一环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编码:2017-500223-78-01-009269)和《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金福坝基础设施(两桥一环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金福坝基础设施(两桥一环路)建设工程经位于重庆市潼南桂林街道新城金福坝片区,主要连接金佛岛及江北片区。本工程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5.36hm2,其中永久占地10.20hm2,临时占地5.16hm2,永久占地主要为道路路基占地及桥梁工程占地,临时占地主要为红线外道路边坡用地、施工生产生活区用地、施工便道用地。工程等别为城市次干道。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电照工程等及其附属设施等。项目道路全长约4.067km。
工程土石方总挖方量21.87万m3,总填方量50.48万m3,需外借土石方约28.61万m3,借方来源为金福地块场平工程第18号地块、24号地块(猫儿坡)借土,运距约3.2km。
本方案属于水土保持补报方案,本项目已于2018年12月开工,计划于2021年5月完工,总工期30个月。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问题及专项设施改建、迁建问题。项目总投资52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28万元,其余资金50372万元为业主自筹。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1年。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5.36hm2。
(四)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金福坝基础设施(两桥一环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静态总投资339.98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285.49万元,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用247.47万元;植物措施费用29.04万元;临时工程费8.98万元。方案新增投资54.49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投资9.88万元;施工临时措施投资10.24万元;独立费用11.00万元;基本预备费1.8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1.5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七)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八)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十)项目法人应在本行政许可决定签发之日起15日之内,或者开工建设15日之内,到重庆市潼南区税务局缴纳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21.50万元。
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2021年1月5日
抄送:重庆市潼南区税务局。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印发
附件1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及个数 |
重庆市,1个 |
涉及县及个数 |
潼南区,1个 | |||||||||||||||||||||
项目规模 |
项目总占地面积15.36hm2 |
总投资(万元) |
52000 |
土建投资(万元) |
50372 | |||||||||||||||||||||
动工时间 |
2018.12 |
完工时间 |
2021.05 |
设计水平年 |
2021 | |||||||||||||||||||||
工程占地(hm2) |
15.36 |
永久占地(hm2) |
10.20 |
临时占地(hm2) |
5.16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21.87 |
50.48 |
28.61 |
/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无 | |||||||||||||||||||||||||
地貌类型 |
侵蚀剥蚀河流冲积漫滩及Ⅰ级阶地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利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41.08 |
容许土壤流失量 [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4392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3848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指标值 | |||||||||||||||||||||||||
防治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挡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 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路基工程区 |
主体已列:排水沟6934m;雨水管网2884m |
主体已列:边坡绿化2.88hm2 |
主体已列:车辆冲洗站1座。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20000m2 | |||||||||||||||||||||||
桥梁工程区 |
主体已列:排水沟325m |
主体已列:岸坡绿化0.08hm2 |
/ | |||||||||||||||||||||||
施工便道区 |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2.64hm2 |
|
- |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1.26hm2 |
|
主体已列:临时排水沟600m,临时沉沙池4座 | |||||||||||||||||||||||
投资 (万元) |
247.47(均为主体已列) |
29.04((均为主体已列)) |
19.22(主体8.98,新增10.24)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339.98(主体285.49,新增54.49) |
独立费用(万元) |
11.00 | |||||||||||||||||||||||
监理费(万元) |
/ |
监测费(万元) |
9.88 |
补偿费(万元) |
21.50 | |||||||||||||||||||||
方案编制单位 |
中云智德(重庆)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
法定代表人 |
黄希 |
法定代表人 |
舒红福 | |||||||||||||||||||||||
联系人及电话 |
黄希13627690966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铁斐15683719232 |
附件2
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金福坝基础设施(两桥一环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专家评审意见
2020年12月11日,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组织专家对《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金福坝基础设施(两桥一环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技术评审。评审专家组由米和平、陈祖亮、李定献、吕忠远和唐勤耕组成,米和平同志任组长。专家组成员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并分别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具体意见。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金福坝基础设施(两桥一环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1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5.36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金福坝基础设施(两桥一环路)建设工程经位于重庆市潼南桂林街道新城金福坝片区,主要连接金佛岛及江北片区。金福岛位于潼南江北新城西部涪江东侧,金佛大桥从北部穿过,东连江北片区,西接大佛坝片区。
本工程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5.36hm2,其中永久占地10.20hm2,临时占地5.16hm2,永久占地主要为道路路基占地及桥梁工程占地,临时占地主要为红线外道路边坡用地、施工生产生活区用地、施工便道用地。工程等别为城市次干道。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电照工程等及其附属设施等。项目道路全长约4.067km。其中金福南桥道路全长约188.819m,起点平交在建西十二路,终点平交本次设计环岛路,道路整体呈东西走向,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km/h,双向4车道,标准路幅宽度28m。环岛路分为A、B两段,A段全长约1796.014m,起点顺接本次设计金福南桥,终点平交本次设计环岛路B段,道路整体呈南北走向,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km/h,双向2机动车道、两非机动车道,标准路幅宽度19m(K0+157.006-K1+624.929段)/24m(K1+624.929-K1+984.833段);环岛路B段全长约1165.686m,起点平交本次设计环岛路A段,终点平交现状巴渝大道,道路整体呈南北走向,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km/h,双向4车道,标准路幅宽度24m。金福北桥连接段包含南二路西段新建道路及改建道路,南二路西段新建道路(含金福北桥)全长约411.741m,起点平交本次设计环岛路B段,终点平交现状双龙路,道路整体呈东西走向,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km/h,双向4车道,标准路幅宽度28m;改建道路全长约504.747m,起点平交现状双龙路,终点平交现状东风大道,道路整体呈东西走向,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双向4车道,标准路幅宽度20m。
工程土石方总挖方量21.87万m3,其中路基工程区挖方19.50万m3,桥梁工程区挖方1.04万m3,施工便道区挖方0.79万m3,施工生产生活区挖方0.54万m3;总填方量50.48万m3,路基工程区填方49.80万m3,桥梁工程区填方0.36万m3,施工便道区填方0.32万m3;需外借土石方约28.61万m3,借方来源为金福地块场平工程第18号地块、24号地块(猫儿坡)借土,运距约3.2km。
本方案属于水土保持补报方案,本项目已于2018年12月开工,计划于2021年5月完工,总工期30个月。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问题及专项设施改建、迁建问题。项目总投资52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28万元,其余资金50372万元为业主自筹。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基本同意工程占地及土石方平衡分析。
(三)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等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的评价。
(三)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为15.36hm2、损毁水土保持措施面积2.07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量调查方法及成果。工程建设造成土壤流失量4392t,新增土壤流失量3848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道路工程防治区、桥梁工程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施工便道防治区共4个水土流失一级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作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主体工程区防治措施布局。
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在施工出入口布置了临时车辆冲洗站一座。
在施工过程中,主体设计在路基两侧设置混凝土排水沟并顺接至周边自然沟渠。主体设计在道路两侧布设雨水管网,雨水经沉淀后排入涪江;本方案针对工程现状,设计对工程两侧裸露边坡及管线开挖土石方进行临时覆盖。
在施工后期,主体设计对路基两侧边坡进行绿化。
(1)工程措施
排水沟6934m(主体已列);雨水管网2884m(主体已列)
规格形式:排水沟断面为倒梯形,上口宽度为0.6m,底部宽度为0.4m,深度为0.4m。采用在地面直接开挖方式形成。
雨水管网采用DN600~1000 HDPE管。
(2)植物措施
景观绿化2.78hm2(主体已列);
规格形式:采用适宜当地生长植被,并保留生态植被较好的区域,点植彩叶树种,如:杨树、枫杨、朴树、香樟等树种等乔木树种,红花继木、鸡爪槭、海桐、八角金盘等灌木树种。
(3)临时措施:
车辆冲洗站1座(主体已列);防雨布20000m2(方案新增)。
2.桥梁工程防治区
在施工过程中,主体设计在桥梁两侧设置混凝土排水沟并顺接至桥下河道,其中排水沟总长325m。
在施工后期,主体设计采用播散草籽形式对桥梁岸坡进行植物绿化。
(1)工程措施
排水沟325m(主体已列);
规格形式:排水沟断面为倒梯形,上口宽度为0.6m,底部宽度为0.4m,深度为0.4m。
(2)植物措施
播撒草籽0.08hm2(主体已列)。
3.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施工前,施工单位对施工营地周围修建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修建临时沉沙池,雨水经沉淀后排入现状水系。
施工末期,主体设计对在施工营地拆除后对施工营地占地区域进行土地整治。
(1)工程措施
土地整治1.26hm2(主体已列)。
(2)临时措施
临时排水沟600m(主体已列);临时沉沙池4座(主体已列)。
4.施工便道防治区
在施工末期,主体施工对施工便道占地进行土地整治。
土地整治2.64hm2(主体已列)。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本项目水土保持静态总投资339.98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285.49万元,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用247.47万元;植物措施费用29.04万元;临时工程费8.98万元。方案新增投资54.49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投资9.88万元;施工临时措施投资10.24万元;独立费用11.00万元;基本预备费1.8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1.50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基本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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