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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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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易立特专审〔2020〕26号

重庆市红十字会:

我们对重庆市潼南区红十字会(以下简称“潼南区红十字会”)2020年1月至8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详见后附《重庆市潼南区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潼南区红十字会对专项说明的责任

潼南区红十字会负责编制专项说明,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潼南区红十字会专项说明不存在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潼南区红十字会相关部门负责监督专项说明的编制过程,专项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审计监督。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专项说明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潼南区红十字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注册会计师对专项说明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潼南区红十字会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报告


使用者依据报告作出的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潼南区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潼南区红十字会专项说明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潼南区红十字会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潼南区红十字会专项说明的总体披露情况。

四、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

我们自2020年11月25日接受潼南区红十字会委托,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一)对潼南区红十字会2020年1月至8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项收支明细表与捐赠协议核对、与银行流水核对、与财务明细账核对;

(二)对潼南区红十字会2020年1月至8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物资收支明细表与捐赠协议核对、与物资接收明细单核对;

(三)对潼南区红十字会2020年1月至8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与专项说明核对。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潼南区红十字会编制的专项说明在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潼南区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入和支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要求。

重庆易立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邹自力

中国 * 重庆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祖南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重庆市潼南区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社会捐赠款物收支专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中国红十字会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重庆市潼南区红十字会具有      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地址设在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兴潼大道42号。

为应对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重庆市潼南区红十字会(以下简称“潼南区红十字会”)接受了来自境内外社会各界的捐款捐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以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接受的捐赠款物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和捐赠人意愿统筹安排使用。

二、捐赠款物收支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潼南区红十字会接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价值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1,631,526.39元,其中捐赠资金755,757.19元,捐赠物资875,769.20元,以上捐赠款物均已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和捐赠人意愿安排使用。

三、捐赠资金收支情况

(一) 捐赠资金收入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潼南区红十字会接受新冠肺炎疫情捐赠资金共       笔,合计755,757.19元(详附表1)。

1.按捐赠来源分类:接受境内捐赠20笔,小计755,757.19元;接受境外捐赠0笔,小计0.00元。

2.按捐赠人性质分类:接受单位捐赠12笔,小计667,350.00元;接受个人捐赠8笔,小计88,407.19元。

3.按捐赠渠道分类:通过银行转账捐赠18笔,小计655,820.00元;通过互联网平台捐赠1笔,小计56,587.19元;通过现场等其他方式捐赠1笔,小计43,350.00元。

4.按捐赠金额分类: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捐赠18笔,小计305,757.19元;10万元以上的捐赠2笔,小计450,000.00元。

 (二) 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潼南区红十字会安排使用新冠肺炎疫情捐赠资金755,757.19元(详附表2)。

1.用于支持医疗机构、援鄂医务人员和救援队等开展疫情防控486,500.00元,占捐赠资金总额的64.37%。其中:486,500.00元直接拨付医疗机构用于疫情防控

2.用于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的人道救助和心理援助10,000.00元(详附表3),占捐赠资金总额的1.32%。

3.用于转付武汉红十字会50,000.00元,占捐赠资金总额的6.62%。

4.用于政府指定的疫情防控管理部门统筹安排使用209,257.19元,占捐赠资金总额的27.69%。

四、捐赠物资收支情况

(一) 捐赠物资收入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潼南区红十字会共接受捐赠物资11批次,价值        875,769.20元。

1.按捐赠来源分类:接受境内捐赠物资11批次,价值875,769.20元;接受境外捐赠物资0批次,价值0.00元。

2.按捐赠品种分类:接受捐赠药品1批次,价值213,980.00元;接受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品5批次,价值188,110.00元;接受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等1批次,价值180,000.00元;接受日化消杀用品2批次,价值113,779.20元;接受其他用品2批,价值179,900.00元。

(二) 捐赠物资安排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潼南区红十字会共安排使用捐赠物资875,769.20元。其中:用于国内疫情防控875,769.2元,占100%。(详附表4)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疫情防控捐赠款物后续接受使用情况将纳入年度审计并按规定公开,继续接受社会监督。

附表1.潼南区红十字会接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资金明细表

附表2.潼南区红十字会拨付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资金情况表

附表3.潼南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和心理援助资金使用表

附表4.潼南区红十字会疫情防控捐赠物资接受和发放情况表

重庆市潼南区红十字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全文及附表:

重庆市潼南区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审计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