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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故管处征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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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打响了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涌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感人事迹。为了更好地记录党和政府的英明领导、广大医务人员无私奉献、英勇奋战,广大社会团体、人民群众众志成城、团结奋战的防疫事迹,本着“为明天收藏今天”的理念,特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疫情防控相关代表性物证,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反映全国,尤其是湖北、重庆、潼南抗击疫情的实物、影像、照片、文字档案及艺术作品等实物、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一)相关行政命令、文件
    1. 各级政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陆续发布的行政命令、文件(原件)等;
    2. 各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发的相关文件等。
    (二)本次抗击疫情中使用过的防疫物品、资料
    1. 抗疫一线人员的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
    2. 医护人员的防护套装;
    3. 支援、帮扶湖北的物件、资料;
    4. 社区街道防疫管控工作笔记;
    5. 捐赠物品的外包装、发货单等;
    6. 小区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消毒设备、宣传横幅等;
    7. 强制休息令、强制陪伴令等。
    (三)为表现抗击疫情创作的绘画、雕塑、书法、歌曲等作品。
    (四)表现抗击疫情有关的摄影、摄像、视频作品。
    (五)其他与抗击疫情有关的捐赠物。
    二、征集方式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本次征集主要接受无偿捐赠。我处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组织遴选认定。对入藏物品的捐赠单位和个人将颁发捐赠证书或荣誉证书,未入藏物品将原物退还。
    (三)捐赠单位和个人须承诺为所捐赠物品的合法所有人或产权人(含知识产权),保证来源真实可靠,并提供文字说明。摄影、摄像作品的文字说明里应包括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实物的文字说明包括所有人、来源、类型、质地、事件等基本要素。
    (四)征集时间: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市潼南区杨尚昆故里管理处(杨闇公杨尚昆旧居陈列馆)
    地 址: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杨闇公烈士陵园内
    邮 箱:374243854@qq.com
    联 系 人:向雪东   1330836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