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渝科局发〔2019〕146号)、《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潼南府办〔2017〕6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实施科技特派员定期轮换,现就2020-2021年度区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1、各部门、各镇街、科技推广服务机构等单位的科技人员;
2、在农林牧渔业中从事科技推广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3、农村乡土拔尖人才、具有一技之长的农村致富带头人、离退休科技工作者、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等;
二、选派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自愿到一线从事科技推广服务和创业;
2、具有适应相关岗位需要的专业特长、技能和实践经验;
3、具有适应工作环境的身体条件,能够保证一定的时间深入农村开展工作。
三、选派期限
科技特派员选派期限原则上为两年。自愿延长的给予鼓励,并继续享受激励政策。
四、激励政策
科技特派员下派期间,工资福利、职务晋升、项目研发、创办实业、考核奖励等按照《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潼南府办〔2017〕63号)文件实施。
五、相关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填写《潼南区2020-2021年度科技特派员申请表》(见附件),于3月20日前报送区科技局科技规划科(可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
2、有意愿继续开展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的2018-2019年度区级科技特派员,需重新填报《潼南区2020-2021年度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联 系 人:白顺
联系电话:44559690,17749983997
电子邮箱:442189585@qq.com
附件:潼南区2020-2021年度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重庆市潼南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21日
潼科局〔2020〕5号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区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