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减轻中小企业水电气使用负担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根据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潼南府办〔2020〕6号)文件精神,现就支持减轻中小企业水电气使用负担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各水电气供应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出的工作部署,切实把水电气供应保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与中小企业在抗击疫情中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二、严格执行政策,认真抓好落实。
各水电气供应企业对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单位2020年2、3月份用电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延后缴纳自来水和燃气费用,最长不超过3个月,缓交期间免滞纳金。按规定豁免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2020年2至3月份企业用电的功率因素考核费用,同时企业基本电费按照实际需量缴纳(不设置最低限额)(具体措施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三、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报送情况。
各水电气供应企业的政策措施要在各自官网上公示,在营业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解释工作。要明确专门工作人员,2月13日前梳理符合条件的用户名单,完善结算方案,3月3日和4月3日前统计上一月各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见附件5),分别报送区发展改革委生态能源科(304室),并抄送行业主管部门。
附件1:国网重庆潼南供电公司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助推企业
复工复产“10项措施”
附件2:重庆中民燃气有限公司执行疫情期间天然气优惠政
策措施的通知
附件3:重庆市潼南区汇民燃气有限公司关于有效应对新冠
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措施
附件4:潼南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
政策措施
附件5: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1日
联系人:王宗兵,联系电话:18623193781,85118739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印发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潼南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政策措施
附件5
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
填报企业:(公章) |
填报时间: 2020 年 月 日 | |||||
序号 |
行业 |
企业数量 |
用量 |
应缴金额 |
实缴金额 |
优惠金额 |
1 |
批发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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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零售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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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住宿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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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餐饮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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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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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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