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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用人单位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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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用人单位的一封信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期。近期,各单位也将按规定陆续复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有关服务工作,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引导员工有序返岗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要求,用工单位必须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区级有关部门、属地镇街或高新区的指导下,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分类分批有序复产复工。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用人单位禁止复产复工,不得提前通知员工返岗。引导员工合理安排返岗,避免盲目出行,防止企业内交叉感染。

二、用工保障服务机制

目前,区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招聘会已暂停,我们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积极搭建线上对接平台。各单位可通过潼南就业网、重庆就业网发布招聘信息,劳动者可网上查阅就业岗位信息,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我们将动态开展用工保障定制服务。

三、人力社保支持政策

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我区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六条政策措施》,在加大金融支持、保障企业用工、补贴企业房租、降低要素成本、实行物流补贴、优化税务服务六方面给于企业更大的政策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请拨打复工热线,我们将提供上门服务,针对性制定补贴清单,尽快落实各项补贴政策。

四、推行“不见面”服务

为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人力社保相关业务可实行网上办、传真办、邮件(寄)办、预约办等,疫情防控期间请勿盲目前往办公地点。(就业创业服务热线:44590800;社会保险服务热线:44570570;用工服务热线:44590807

五、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严格落实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精神,努力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法支付职工劳动报酬和生活费。

六、做好疫情防控保护职工安全

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制定疫情防控机制。为职工配备好口罩必要的防护用品。要求职工上班戴口罩,进出量体温。

公共区域适当配备免洗洗手液等用品。车间、办公楼、电梯间、门把手、水龙头等勤消毒。食堂错峰安排就餐,间隔一定距离用餐。积极引导职工做好个人自我防护。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呕吐、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的,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送医。

 

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