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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交通局关于对来潼非渝籍车辆从严管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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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运输防控组《关于对非渝籍车辆进出我市高速公路实行网上预约通行的通告》(渝交防控〔2020〕25号)要求,对进入我市的鄂籍车辆及驾乘人员一律劝返,对其他非渝籍车辆通行我市高速公路从2020年2月4日零时起实行预约通行方式。为进一步加强对来潼非渝籍车辆的合理引导,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4日零时起对进入我区的非渝籍车辆进行有效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 非渝籍车辆拟进入我区原则上进行劝返。

二、 潼南籍人员驾驶非渝籍车辆(鄂籍车辆除外)返潼的,凭身份证通行。

三、 非潼南籍人员驾驶非渝籍车辆(鄂籍车辆除外)返潼工作的,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出具相关证明方可通行。

四、对运送医用防护物资、市场供应和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等应急运输车辆除外。

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由此给广大市民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支持。

特此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交通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