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版)
重庆市潼南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版) | |||||||||||
序号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 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收费单位 | 备注 |
1 |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牲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 ![]() ![]() ![]() (二)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根据室内外、等级和车型分别为1--5元/小时,12小时内不超过5—20元/次,24小时内不超过8—40元/次。 (三)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统一收费2元/车.次。收费时段:每天8:00-21:00。 备注:1.旅游景点室内停车收费按公共停车场室内收费相关规定执行。2.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包月停放收费标准不得高于连续停放30天累计收费总额。3.全机械式停车场可按特级收费标准上浮30%,半机械式停车场可按特级收费标准上浮20%收费。4.停车收费以小时为计费单位的,不足一个计费单位按一个计费单位收费。5.住宅区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费,超出30分钟的,计费时间从始停起连续计算。6.住宅小区配建停车场和主城区宾馆酒店、写字楼、商场、餐馆、娱乐场所等配套停车场收费按照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有关规定执行。 |
潼发改〔2014〕62号、潼发改〔2014〕329号、潼发改〔2014〕731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城市管理 | 否 | 否 | 否 | 相关企业 | |
2 | 二、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 二级以下汽车客运车辆、旅客站务服务收费 | ![]() |
渝价〔2008〕540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交通 | 是 | 否 | 否 | 客运企业 | |
3 | 三、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 | (一)城区规划区内居民用户安装维修收费:每户3400.00元。 (二)建制镇街场镇规划区内(含已通天然气的原老场镇)居民用户安装收费每户3500.00元。 (三)城区及建制镇街场镇规划区外经政府批准建设的农民新村以及未通天然气的原老场镇规划区居民用户安装收费,由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组织用户与安装企业协商确定。但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场镇规划区内居民用户安装收费标准3500.00元/户的115%,即每户4025.00元。 (四)城区和建制镇街场镇规划区以外的用户安装,由用户与安装企业自主协商确定。 |
潼发改〔2016〕803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经济和信息化 | 是 | 否 | 否 | 供气经营安装企业 | ||
4 | 四、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费 | 一、一次供水设施安装收费标准3600.00元/户 二、二次供水设施安装收费标准4000.00元/户 三、老旧小区居民用户一次、二次供水“一户一表”改造收费标准:分别按500.00元/户和800.00元/户包干执行。 |
潼发改〔2016〕804 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城市管理 | 是 | 否 | 否 | 供水经营安装企业 | ||
5 | 五、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每户6.40元/月 | 潼价〔2007〕49号 |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 | 城市管理 | 是 | 否 | 否 | 城市管理 | |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在不高于主城区收费标准和不低于主城区收费标准的80%范围内制定。 | 潼价〔2007〕49号 |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 | 城市管理 | 是 | 否 | 否 | 城市管理 | |||
6 | 六、住房物业管理费 | (一)有电梯住宅。一级1.00元/平方米·月;二级1.20元/平方米·月;三级1.50元/平方米·月;四级1.80元/平方米·月。(4万平方米以上可浮10%;4万平方米(含)以下的可上浮15%) (二)无电梯住宅。一级0.50元/平方米·月;二级0.85元/平方米·月;三级1.05元/平方米·月;四级1.30元/平方米·月。(4万平方米以上可浮10%;4万平方米(含)以下的可上浮15%) (三)普通级停车场物业服务费.80元/位·月。 (四)特级停车场物业服务费。100元/位·月。(半机械停车场可按特级标准上浮20%;全机械停车场可按特级标准上浮30%) |
潼规资发〔2019〕5号 | 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 住房建设 | 否 | 否 | 否 | 各物业企业 | ||
7 | 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代宰服务费** | 县城35元/头。柏梓、双江、崇龛、塘坝、小渡、卧佛、古溪、玉溪、上和镇屠宰点32元/头。其他屠宰点28元/头。 | 潼发改〔2013〕571 号 |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 | 农业农村 | 是 | 否 | 否 | 生猪屠宰企业 | ||
8 | 八、市级以外殡葬收费 | 1、遗体接运费 | (1)普通殡仪车接运。①20公里以内:20公里以内160元/具。 ②超出20公里:20公里以上每增加1公里回收5元,不含路桥费。 (2)收殓抬运。300元/具/100米,(含收敛,抬运上、下车。每超出50米加收20元。传染病、腐败、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
潼发改〔2017〕10号 | 价格主管部门、民政部门 | 民政 | 否 | 否 | 否 | 区殡仪馆 | |
9 | 2、遗体殡殓费 | (1)遗体消毒、整理。160元/具 (2)冷藏柜停放。6元/具.小时(含遗体进柜、出柜。传染病、腐败、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3)穿脱衣物。160元/具(含3套以内衣物的脱、穿。传染病、腐败、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4)普通整容。①一般化妆:200元/具,含面部清洁、化妆、材料。传染病、腐败、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②一般整容:320元/具,含面部清洁、理发、修面、画眉、化妆、材料。传染病、腐败、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
潼发改〔2017〕10号 | 价格主管部门、民政部门 | 民政 | 否 | 否 | 否 | 区殡仪馆 | ||
10 | 3、休息室租用 | 60元/次,每次以2小时计。配备空调、饮用水、沙发、凳子等。 | 潼发改〔2017〕10号 | 价格主管部门、民政部门 | 民政 | 否 | 否 | 否 | 区殡仪馆 | ||
11 | 4、守灵治丧厅租用 | (1)豪华厅。价格面议(约500平方米) (2)高档厅。1800元/天(约300平方米) (3)中档厅。1500元/天(约200平方米) (4)普通厅。1000元/天(150平方米) |
潼发改〔2017〕10号 | 价格主管部门、民政部门 | 民政 | 否 | 否 | 否 | 区殡仪馆 | ||
12 | 5、遗体告别厅租用 | 200元(2小时内) | 潼发改〔2017〕10号 | 价格主管部门、民政部门 | 民政 | 否 | 否 | 否 | 区殡仪馆 | ||
13 | 6、遗体火化费 | (1)普通火化炉。200元/具 (2)中档火化炉。400元/具 (3)高档台式捡灰火化炉。900元/具 |
潼发改〔2017〕10号 | 价格主管部门、民政部门 | 民政 | 否 | 否 | 否 | 区殡仪馆 | ||
14 | 7、骨灰寄存费 | (1)高档骨灰寄存。150/盒.年 | 潼发改〔2017〕10号 | 价格主管部门、民政部门 | 民政 | 否 | 否 | 否 | 区殡仪馆 | ||
备注:加*号项目表示有法律法规障碍,待法律法规修订后放开;加**项目表示待修订地方定价目录后放开;加***项目表示待修订收费标准文件时放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