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重庆市潼南区精神卫生中心的委托,根据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于2019年11月13日10:00时对潼南区精神卫生中心经颅磁刺激仪(第二次)进行询价采购。期间共收到4家供应商报名参与询价,分别是:重庆弘侨医药有限公司,询价报价567500元;重庆市九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询价报价569200元;重庆宏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询价报价512000元;重庆邦信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询价报价569600元。经评标委员会专家评审,采购人确认并签署评标报告: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弘侨医药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市九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邦信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拟中标人为重庆弘侨医药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项目采购结果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2019年11月14日收到重庆宏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书面质疑,质疑内容如下:评标专家认为我公司应提供医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我公司提供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不予认可,认为我公司不满足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诉求恢复我公司有效投标人身份并从新排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9年11月15日组织该采购项目的采购人、评标专家(询价小组)对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条件进行重新评审,经审查情况如下:重庆宏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重庆邦信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未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不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
因此,经重新评审,结论为废标,废标情况及理由:经审查符合条件和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庆市潼南区精神卫生中心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