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 潼国土告字〔2019〕1号
经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潼南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TN2019-2 |
宗地 面积: |
32866.69㎡ |
宗地坐落: |
组团江北新城分区D6-6号地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35% |
绿地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100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2130万元 |
公告起始价 |
216万元∕亩 |
备注: |
宗地规划用途R-居住用地,建设用地面积32866.69㎡,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82166.725㎡。地块内东南角(临五彩路、甘泉东路)需配建用地面积不小于5.4亩,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最终由规委会审定为准)的12班标准幼儿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该幼儿园在竣工完成综合验收后,由土地竞买人无偿移交给区政府,并负责办理产权证至区政府指定的单位名下。按照《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规定,宗地中有约34.06亩须补充使用地票,由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在成交30日内提供地票。竞得人须自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向出让人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缴纳地价款的50%,剩余50%在土地成交后6个月内缴清。竞得人逾期未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缴清价款的,成交确认书自动失效,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宗地由重庆市潼南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在成2019年4月30日前向竞得人移交土地。 | ||||
宗地编号: |
TN2019-3 |
宗地 面积: |
89357.33㎡ |
宗地坐落: |
组团江北新城分区D7号地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2.0 |
建筑密度(%): |
≤35% |
绿地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100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4638万元 |
公告起始价 |
173万元∕亩 |
备注: |
宗地规划用途R-居住用地,建设用地面积89357.33㎡,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78714.66㎡;按照《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规定,宗地中有约121.98亩须补充使用地票,由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在成交30日内提供地票。竞得人须自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向出让人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缴纳地价款的50%,剩余50%在土地成交后6个月内缴清。竞得人逾期未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缴清价款的,成交确认书自动失效,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宗地由重庆市潼南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在成2019年4月30日前向竞得人移交土地。 | ||||
宗地编号: |
TN2019-4 |
宗地 面积: |
20245.22㎡ |
宗地坐落: |
组团江北新城分区D3-6号地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2.0 |
建筑密度(%): |
≤35% |
绿地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100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1051万元 |
公告起始价 |
173万元∕亩 |
备注: |
宗地规划用途R-居住用地,建设用地面积20245.22㎡,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0490.44㎡。按照《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规定,宗地中有约23.74亩须补充使用地票,由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在成交30日内提供地票。竞得人须自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向出让人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缴纳地价款的50%,剩余50%在土地成交后6个月内缴清。竞得人逾期未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缴清价款的,成交确认书自动失效,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宗地由重庆市潼南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在成2019年4月30日前向竞得人移交土地。 | ||||
宗地编号: |
TN2019-5 |
宗地 面积: |
1309㎡ |
宗地坐落: |
古溪镇组团分区43/02号地块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7 |
建筑密度(%): |
/ |
绿地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25万元 |
公告起始价 |
62万元∕亩 |
备注: |
宗地规划用途B41-加油加气站用地,建设用地面积1309㎡、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916.3㎡、配建公厕一座。该地块来源于地票征收(地票证号:NO.0367)。竞得人须自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向出让人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逾期未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缴清价款的,成交确认书自动失效,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宗地由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负责在2019年6月30日前向竞得人移交土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2月19日到重庆双坝拍卖有限公司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2月19日到重庆双坝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9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重庆双坝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19年2月1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9年2月20日10时00分在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在公告报名时限届满时,仅有1家报名参与竞买的,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届时通知);报名竞买人数在两家及以上的,以拍卖方式出让。
2、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不含契税及交易服务费、拍卖或挂牌出让佣金,由买受人另行支付,拍卖或挂牌出让佣金如下TN2019-2号按成交总金额的0.3%收取; TN2019-3号按成交总金额的0.2%收取; TN2019-4号、TN2019-5号按成交总金额的0.5%收取。
3、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TN2019-2、TN2019-3、TN2019-4号3宗地块实行整体出让,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申请竞买3宗土地,不单独接受其中1宗或2宗土地的竞买申请。该3宗土地的其他规划条件,由竞得人严格按渝规潼条件函〔2019〕0501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规定执行。
4、其他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郑先生 (交易中心) 44590165(办)
彭先生 (国土房管局) 44596570(办)
吴女士 (重庆双坝拍卖有限公司)13983733647
开户行:农行重庆潼南兴潼支行
户 名: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11912010400014410000000200
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