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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日期: 2020-02-29

    2019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我区紧紧围绕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各项任务,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自觉履职尽责,奋力担当作为,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体系逐渐完善。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和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过程、全方面,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潼南建设。二是理顺工作机制。根据机构改革工作部署,成立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委员会在区司法局设立办公室,负责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同时设立4个协调小组,并先后出台“两个规则一个细则”,明确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和四个协调小组的责任分工,形成依法治区委员会牵头统筹、4个协调小组分工负责、多个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共同推进、全区各部门各镇街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现全区法治工作“一盘棋”三是严格责任落实。制定《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潼南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2019年度全面依法治区指标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实绩考核,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改革创新,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领域“六大工程”,不断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在5个部门单设行政审批科,在16个部门挂牌设立行政审批科,实现行政审批专人专岗。2019年,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率36.7%,换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32983户。10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老年人认证等50个高频事项实现“全渝通办”“不见面审批”。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53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公布“四办清单”1188项及“零跑动及只跑一次清单”1073项。实现驾管业务“网上办、就近办”,电子结婚证、电子社保卡、就业补贴“掌上办”,身份证换领补办“全渝通办”,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二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意见》等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16个,研究制定《促进以工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同步出台促进招商引资、重点工业企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3个办法,构建起“1+3”政策支撑体系。出台《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三转四升”的意见》等政策措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清理废止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7份,提出工作举措52条。扎实开展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评议,区人大常委会把脉问诊政府在构建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方面存在的短板,听取并通过了区政府关于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为全区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保驾护航。

(三)强化制度约束,行政源头逐步规范。一是落实决策制度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充分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经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或区政府全体会集体讨论决定。二是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精神,积极发展公职律师,组建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智囊保障2019年,128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7个区级部门落实了公职律师。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核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参谋助手作用,在全年召开的所有政府常务会及70次政府涉法专题会议中,充分听取司法行政部门的专业意见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机制全年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49件,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42件,全部报送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做到“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错必纠”,协助审查党内规范性文件18件。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与上位规定和政策冲突、超过文件试行有效期、阶段性工作完成无继续适用必要等20件,确保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和开展工作的连续性。四是严格政府合同管理。充分发挥区司法局与政府法律顾问对区政府合同的审核把关作用。2019年,审核双江航电枢纽、大佛寺人文生态康养旅游、万达广场、涪江流域水环境治理、正大集团蛋鸡养殖等项目合同86,有效减少政府商务活动的法律风险,推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强化过程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潼南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社会满意度。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201912月,由相关区领导带队,分五个督察小组,对全区所有行政机关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重点围绕法治政府制度建设、责任落实、依法决策、行政执法等工作,查找存在问题,进一步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201911—12月,在全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对执法部门提交的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发现各单位在立案调查、案件审理、送达执行等方面的问题共24项,提出整改意见95条。事后,对评查结果在全区进行了通报,就存在的问题与各单位进行了沟通和交办,督促认真整改,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五)强化矛盾化解,深入推进依法治理。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实现行政系统内部层级监督、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化解行政纠纷方面的重大制度价值。2019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件,受理15件,不予受理2件。在受理的案件中,审结13件,其中,维持9件,撤销2件,责令履行法定职责2件,复议纠错率达30.77%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要求2019年,全区一审行政应诉案件82件,审结74各部门、各镇街作被告经法院开庭审理案件60。收到司法建议5件,4件已回复并按建议落实,1件正在调查处理。未发生裁判文书、司法建议书等不予执行、不予落实的情形。二是抓好多元调解工作。继续深化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领域人民调解工作,同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落实“诉调、警调、访调”衔接机制。2019年,区法院借助“易解”平台成功调解案件1580件,驻法院调解室受理调解案件577件;驻派出所调解室成立以来,成功调解案件20件。各级调委会开展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矛盾纠纷的专项排查252次,预防纠纷345件,调解矛盾纠纷3461件,调解成功3437件,成功率99.31%

(六)强化宣传教育,法治氛围日渐浓厚。积极开展“七五”普法宣传,制作法治公益广告242幅,发送法治短信20万条,在全区85辆公交车滚动播出法治宣传视频。利用“国家安全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法治宣传290场次,受众群众达4万余人。开展政法“三官”及其他法律工作者进村入户法治宣讲活动304场次,开展“心连心”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实现走访全覆盖。深入民企开展“送法进园区”法治宣传、讲座等53场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100%聘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春秋两季开学第一堂法治讲座活动208场次。通过“村村通”广播进行开学季宣传,播出《义务教育法《国旗法》等法律法规知识1000余次。通过“法治校园行”,在全区开展法治示范校园创建活动。购买法治书籍一万册,丰富各类学校法治图书类别

(七)强化自身建设,法治能力稳步提升。一是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水平。将《宪法》《监察法》等纳入领导干部培训教育课程,组织全区各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组织开展春秋两季186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考试和年度处级以上领导法治理论抽考,参考率98%,合格率100%。组织197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庭审旁听,促进领导干部以案自省,带头践行法治,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二是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充分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法律和民主监督。2019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29件、政协提案236件,满意率100%。完成审计项目193个。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打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将政府职能的履行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暗箱操作和履职不到位现象。2019年,以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为依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万余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已办结5件,正在办理1件。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客观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法治工作力量较薄弱。虽然法治工作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机构已经组建,但一些部门和镇街还没有配备专人负责法治工作,受专业知识局限,个别法治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还不能适应新时代形势要求。

(二)观念意识不够到位。个别单位对于法治政府建设没有充分的理解与认知,没有放到全局位置进行安排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自觉性还不足。个别单位负责人履责不充分,研究谋划工作不够,推进工作措施力度不够,部分工作进度相对滞后。

(三)制度落实仍不理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等法制审核相关制度落实有待加强,法制审核对决策刚性约束不足;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发挥不完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效果还不够理想

(四)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部分行政机关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足,重实体、轻程序,导致执法程序存在瑕疵甚至违法。行政执法监督缺乏足够的广度、深度,在开展执法培训、人员资格审核、个案评查的基础上,与部门的协同协作需要进一步增强。

(五)法治宣传实效不够明显。法治宣传的形式、手段有待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盲点依旧存在。法治文化阵地、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普法基点的作用发挥还不尽充分,少数群众还没有真正认识到法律在维护合法权益上的重要价值,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尚不浓厚。

三、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我们打算在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积极引进法治人才,充实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力量。结合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工作,举办1—2次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二)深化各项改革工作。切实做好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共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四级四同”,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执法体系,全面推行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最大限度为企业减负。

(三)推进法治政府制度建设。一是丰富和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系统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制度落实和建设力度,根据市里的安排部署,适时出台我区相应制度文件。二是认真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制审查备案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要求,全面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信访法治化建设。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统筹做好专业律所选聘、公职律师发展工作,督促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履约,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四)开展法治工作专项督察。加强行政权力制约,推动建立严密的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察和审计部门的有效监督作用。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调整并细化考核指标,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的落实。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督察,对各部门各镇街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切实补齐短板,督促整改提高,带动法治政府建设面上整体提升。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落实好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干部法治理论考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知识考试和“谁执法谁普法”等各项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同时,多形式、有针对性地抓好普法宣传,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和方式,通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让群众在参与中学会法律,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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