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 多举措强化河湖清漂保洁经验做法获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简报刊登交流
近年来,重庆市潼南区通过统筹调配河湖管护资源、推进跨界共管河段协同管护、健全监督考核体系、以奖代补等举措强化河湖清漂保洁,全区河湖面貌显著改善,琼江潼南段水质连续4年达Ⅲ类,涪江潼南段水质连续6年保持Ⅱ类。
坚持干流与支流共护,将河道清漂保洁不断延伸至小微水体,建立健全纵向到底的清漂保洁责任体系。
一是国企兜底专业化。由国有企业(区水务集团)成立专业清漂保洁公司,配备专业化清漂船9艘、聘请专职清漂人员50余名,推动清漂保洁专业化、专职化。
二是城市环卫一体化。组建城市环卫保洁管理队伍,由区城市管理局实行岸上水面“一把扫”,制定标准管理流程,将城区段河流“清漂”与市区保洁相结合。
三是小微水体网格化。结合乡村振兴设立河道保洁公益性岗位230余个,聘用有劳动力的脱贫户担负专职保洁员、巡河员,开展小微水体清漂保洁网格化管理,每日分段就近对小微水体进行动态巡查处置,确保清漂保洁不留死角。
深化与遂宁、铜梁等毗邻地市合作,不断推进跨界共管河段清漂保洁。
一是交叉互换“巡”。采取“边界河长交叉互巡”做法,即上下游、左右岸河长互换责任河段开展日常巡查,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至对方,实现“交叉地带”有人巡、有人管。
二是横截划段“清”。对左右岸共管河段划定河流分界点,横截划段、一分为二,分界点上下游由相邻两地分别负责进行常态化清漂保洁,解决水面漂浮物时左时右,清漂责任难以划分问题。
三是轮流值守“管”。组织跨界河流属地双方共同对河道漂浮物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明确划定交界河段范围,实行属地轮流值守、轮管共治。
建立健全“监督+考评”体系,加强清漂保洁资金保障,不断增强管护人员工作积极性。
一是强化社会监督。加强与重庆公众河流环保文化中心合作,深入开展清漂保洁社会监督,委托第三方对全区河流水库进行暗查暗访,定期形成监督检查报告,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并录制水环境问题警示片,在全区总河长会上曝光。
二是强化成效评价。按照“奖优罚劣”原则,制定《清漂保洁队工作职责及评价办法》,将清漂成效直接与管护人员“钱袋子”挂钩,建立“月考核、年总结”评价机制,重点对规范作业、清漂成效、定期巡查等进行考评。
三是强化考核激励。将河库清漂纳入河长制年度考核内容,整合区水务集团、区城管局、区水利局等部门资金500万元,对考核优秀镇街按照辖区河流总长度给予5000元/公里/年标准激励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