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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日期: 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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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府办〔2022〕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中共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简称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

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和特邀委员组成。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联系同志及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由相关部门单位分管法制工作的同志担任,特邀委员为相关专家学者。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任:包区政府副区长

任:周汝剑区信访办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司法局局长

   员: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国资委、区林业局、区信访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潼南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              

特邀委员: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

陆伟明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

杨刚强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钟永康重庆中世律师事务所律师

重庆曾勇律师事务所律师

董俊中重庆俊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利娟重庆法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副主任和委员岗位变化的,新接任的负责同志则自动成为副主任或委员

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司法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由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职责

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全面负责全区行政复议工作,主要通过召开全体会议和案件审议会议两种形式开展工作。全体会议由主任决定召开,主要任务是听取行政复议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案件审议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一般由副主任决定召开,相关委员和特邀委员参加,对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议。

三、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经费保障

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办理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和研究全区行政复议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开支。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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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