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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关于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的预通知

日期: 2023-05-25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关于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的预通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度潼南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经区领导同意,拟在全区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需新办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及其法制(规)科、执法大(支)队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

5下旬,共天。

三、培训地点

区委党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统计本单位拟新执法件人员情况,于512下午5时|17时前将附件1填好后报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只需报电子档,电子邮:865610148@qq.com)区司法局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参训人数情况合理安排各单位参训名额。未参加行政执法培训的不得办理行政执法证件。

(二)培训相关具体事宜以正式通知为准。如有其他问题请与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联系,联系人:阮玉林,电话:44577803

附件:1.拟新办行政执法证件摸底表

         2.潼南区行政执法机关范围说明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202359日          



附件1

拟新办行政执法证件摸底表

填表单位:                         

执法

备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备注:执法须符合办证条件:岗位要求,从事执法工作,有执法需求;二人员编制,须为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行政、参公事业工勤编制均可;年度考核,上年度的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附件2

潼南区行政执法机关范围说明


我区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

一、区委工作机关挂牌机构:区档案局、区新闻出版局、区民族宗教委、区网信办、区国家保密局。

二、区政府组成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林业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三、市管在潼执法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潼南市场监管局。

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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