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公布
潼南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公布
为增强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瞻性和严肃性,今年2月起,由潼南区司法局牵头,启动了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立项工作,向社会征求立项建议。立项建议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25件(其中决策11件,文件14件),经过可行性、必要性论证,最终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9项,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7项,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现已向社会公布。
决策目录、文件制定计划紧贴潼南区“十四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紧扣以人民为中心的决策理念,围绕全区“一城三区五大行动六项重点任务”总体部署,涉及潼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重要规划,潼南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更新、城区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潼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制定等重大公共政策及启动明镜水库前期工作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
决策目录、文件制定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对列入决策目录、计划的项目,直接进入决策、制发程序。未列入目录的,原则上不予启动决策程序,确需启动的,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执行。对未列入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或部门临时提请区政府审议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原则上不予制定,但如法律、法规和规章有修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制定具体办法的或者按照中央、市级规定,需临时出台规范性文件的,由起草部门向区政府书面请示,经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启动制定程序。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编制是潼南区政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化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编制目录、计划,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制定实现“可视化”管理,确保决策事项能够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得到有效监督,有利于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从源头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下一步,各承办单位将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依法依规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