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金福新区潼南大道道路及景观工程勘察结果公示
(公示期: 2018年 7月27日——2018年 7月31日)
项 目 名 称 | 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金福新区潼南大道道路及景观工程勘察 | |||||||
招标公告编号 | 087482 | |||||||
招 标 人 | 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8696531218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潼川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023-44869312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高新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川东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院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南江地质工程勘察设计院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市高新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拟中标结算计价下浮比例 | 8.00% | |||||
工商注册号 | 91500000203291784W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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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潼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23-44576256 | |||||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023-851187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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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2018年 7月26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潼川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7月26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的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