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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长江保护法》

日期: 2021-04-09

4月8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专题学习会议,区委书记曾菁华主持并讲话。他强调,要充分认识《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准确理解和把握长江保护法的重要内容,抓好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善于运用法治力量守护母亲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区政协主席张彬,区委副书记江志斌等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市委书记陈敏尔在3月19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集中学习《长江保护法》重点章节,3位同志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作交流发言。

曾菁华在讲话时说,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长江保护法》,是我国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为特定的河流流域立法,是一部全面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标志着长江大保护进入依法保护的新阶段。全区上下要充分认识《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准确理解和把握长江保护法的重要内容,抓好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善于运用法治力量守护母亲河。

曾菁华指出,务必在学习宣传上下功夫。《长江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9章,共96条。要加强学习。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法治思维,积极带头学习、带动学习,深刻把握长江保护法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基本制度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在领会实质、联系实际、注重实干上下更大功夫,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实际效果。要大力宣传。统筹各类新闻媒体力量和资源,加大长江保护法宣传教育力度,将其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实现各行业各领域全覆盖,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要引导群众。着力讲好生态环境保护故事,用好生动典型、优秀案例,积极展现依法保护的实践和成效,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拿起法律武器,坚决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作斗争。

曾菁华要求,务必在环保执法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坚持严格执法。全面落实《长江保护法》各项规定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事后严惩,重拳出击、铁腕执法,始终对环境违法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要加大执法力度,常态化、全环节对涪琼两江流域各类保护、开发、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做到监管全覆盖、违法零容忍、整治重实效。要强化联合执法。各执法单位要主动担纲履责,明晰职能职责,加强执法合作,形成既各司其职、又协调配合的“大执法”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定期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环保执法中的问题。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程序规范、实施规范、审核规范和建档规范,准确界定违法行为,把准处罚标准,确保文明执法、精准执法、有效执法。

曾菁华强调,务必在司法保障上下功夫。要加强司法保障,把“严”的基调贯彻到落实《长江保护法》的全过程各方面。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精准办理各类涉江案件,依法严惩生态环境方面渎职等各类犯罪行为。审判机关要严肃履行审判职能,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切实发挥刑事审判惩戒、震慑、预防功能。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引导律师事务所、法律从业人员等持续深入参与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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