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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长江流域天然河流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日期: 2020-07-27

7月26日下午,潼南区长江流域天然河流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加快推进我区禁捕退捕各项工作。区长、区长江流域天然河流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安疆,副组长张玉洪、曾伟参加。

会议指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决策部署的务实举措,是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各镇街、部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禁捕退捕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决打赢禁捕退捕这场硬仗。

会议强调,各工作专班和专项行动责任部门要压实专项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潼南区长江流域天然河流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和“1+4+5”工作领导机制要求,统筹推进禁捕退捕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要突出重点环节,把准政策规定,对退捕渔船和渔民进行全面摸排清查,逐船逐人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审查核实,抓紧推进退捕渔船分类处置,确保按时实现“四无四清”。要坚持协同联动,强化执法监管,将退捕、打击非法捕捞、打击市场销售、退补渔民安置和社会保障、提升渔政执法能力5个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收购、贩卖野生水产品等行为,斩断非法捕捞利益链条,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答疑工作,抓好隐患排查和矛盾化解,确保社会稳定。要加强综合保障,强化资金统筹调度和拨付兑现,进一步细化实化就业保障措施,推动各项转产安置及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会议听取了区农业农村委等4个区直部门和玉溪镇、上和镇、太安镇禁捕退捕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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