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安全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以大型骨干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建设项目为重点,督促水利施工企业认真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
二是抓责任落实。切实明确、备案和公示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加强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监测和巡查,做好日常维修养护工作。各类拦水、蓄水、引水、调水等水利设施,严格水位和流量控制,坚决防止坝、闸、堤防等溃口事故的发生。
三是抓督查整改。 强化汛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顿,强化整改落实。加强水文监测(预报预测)安全管理,完善水雨情信息通报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与操作规程,切实制定应急避险方案,进一步提高施工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与应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