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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四落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日期: 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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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各项保障政策。目前我区共有孤儿104人,艾滋病感染儿童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0人,月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14.7万元;除义务教育外,对年满18周岁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8名孤儿,给予每人每学年1万元就学补贴;对277名孤困儿童,全额支助参加一档基本医疗保险。

落实监护责任。对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孤儿,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又无其他监护人的儿童,积极协调市爱心庄园进行收容抚养。

落实关爱保护措施。全区16名残疾儿童中,有11名获得残疾人补贴、有5名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7名患病儿童中,有5名获得低保和医疗救助。

落实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动员3家社会组织在“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学业辅导、安全指导、道德教育、行为规范指导等服务,共计10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