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2706H/2023-00006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梓潼街道
[ 主题分类 ]
其他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 体裁分类 ]
公文
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文件《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梓潼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的决定
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
关于废止文件《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梓潼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的决定
各村(居)、办(站、所、中心、大队):
经梓潼街道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梓潼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潼梓〔2022〕71号)予以废止,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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