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梓潼街道长江流域天然河流禁捕 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梓潼街道长江流域天然河流禁捕
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潼梓〔2020〕141号
各村(居),办(站、所、中心、大队):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梓潼街道长江流域天然河流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梓潼街道长江流域天然河流禁捕退捕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相关会议精神,根据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长江流域天然河流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潼南府办〔2020〕35号)要求,结合梓潼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努力促进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做好生活困难退捕渔民社会保障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退得出、稳得住、能小康”的总体目标,坚持“属地负责、控制风险、有序推进”的原则,结合街道乡村振兴战略、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和脱贫攻坚战机制,辖区长江流域天然河流(不包括河流形成、流经的水库)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退捕, 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全面禁捕,禁捕期暂定10年。区人民政府已于2016年度设置的禁渔区(潼南涪江三块石拦河坝至航电枢纽工程),仍然实行常年禁捕。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调查核实(2020年7月1日至31日)。根据“以证定船、以船定人”要求,各村(居)按照属地原则,在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渔业船舶、船主、渔民的基本情况再次进行调查核实,完善《建档立卡渔船渔民基础信息统计表》(附件1),对渔船、渔民进行登记造册。
(二)宣传动员(2020年8月1日至15日)。各村(居)将禁捕及退捕转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作方案等内容,采取会议宣传、发放资料、文书送达等方式,宣传动员到涉及本次退捕转产的所有渔民,做到人人知晓。
(三)签订协议(2020年9月30日前)。按属地原则,本人自愿申请,填写《潼南区渔业船舶退捕转产及证书注销申请表》(附件3),由街道办事处与渔船船主及本艘渔船所有船员签订《潼南区渔业船舶退捕转产协议》(附件4)。
(四)补助名单填报、公示(2020年10月15日前)。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填报《潼南区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渔业船舶退捕转产补助名单》(附件5),并予以公示7天,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盖章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审查备案(包括纸质件和电子件)。
(五)核准、交证交船(2020年10月16日至31日)。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渔船所有人携带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渔业船员证书、船名牌、GPS设备原件;身份证、户口簿、农商行账号复印件及购买社保证明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把登记的船舶送至指定的拆解点。工作人员对照内陆渔业船舶证书中的船舶照片与现场移交船舶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后,收回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渔业船员证书、船名牌、GPS设备原件和身份证、户口簿、农商行账号复印件、购买社保证明等资料,并对待拆解船舶进行封存看守。船舶GPS定位设备丢失的按照原价(1580元/台)赔偿,统一在补助资金中扣除。
(六)工作总结及资料上报(2020年12月25日前)。街道办事处统一将《建档立卡渔船渔民基础信息统计表》《建档立卡渔民安置保障信息统计表》《潼南区渔业船舶退捕转产及证书注销申请表》《潼南区渔业船舶退捕转产协议》《潼南区XX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渔业船舶退捕转产补助名单》《潼南区渔业船舶拆解验收书》、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渔业船员证书、船名牌、GPS设备原件和身份证、户口簿、农商行账号复印件、购买社保证明等资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街道办事处整理档案资料,做到一船一档,专卷归档保存。
四、工作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依法禁捕、区域分流、部门联动、维护稳定”的原则, 推动辖区内潼南涪江红岩咀至航电枢纽工程段全面禁捕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办事处成立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王万华任组长,副主任夏禹任副组长,莫宏、周青山、周勇、雷绪国、郭礼容、刘绪兵、各村(居)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由夏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莫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街道禁捕退捕的日常工作,各村(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禁捕退捕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禁捕退捕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街道办事处承担禁捕工作主体责任,农业服务中心承担禁捕工作牵头责任,其他相关科室按分工承担业内主管责任,各村(居)承担禁捕工作属地责任,具体负责辖区禁捕工作实施。
(三)严格审核,健全档案。根据渔民登记在册(持有捕捞证)和摸底调查情况,确定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报送街道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实行“一户一档”原则,将渔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
(四)强化管理,加强巡查。自禁捕之日起,街道办相关部门和村(居)要加大巡查力度,建立举报受理、转办(移送)、查处、回复等相关工作制度,确保举报案件依法依规处理,设立投诉举报公示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实施禁捕后, 统筹推进渔民就业、医疗、养老及生活困难补助等社会保障措施落实。
附件:1.建档立卡渔船渔民基础信息统计表
2.建档立卡渔民安置保障信息统计表
3.潼南区渔业船舶退捕转产及证书注销申请表
4.潼南区渔业船舶退捕转产协议
5.潼南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渔业船舶退捕转产补助名单
6.潼南区渔业船舶拆解验收书
附件1
建档立卡渔船渔民基础信息统计表
所属镇街(盖章): 镇街负责人签字:
渔 船 信 息 |
船主姓名: |
渔船编号: |
捕捞许可证编号: | |||||||
捕捞许可证类型: 1.普通2.专项 |
渔船类型:1.机动 2.非机动 | |||||||||
主机功率(千瓦): |
载重吨数(吨): |
船只长度(米): |
船只宽度(米): | |||||||
船体材料:1.钢制2.木质3.玻璃钢4.水泥5.其他 | ||||||||||
捕捞区域:1.保护区内2.干流3.重要支流4.通江湖泊5.其他水域 | ||||||||||
作业方式: |
作业场所: |
计划处理方式:1.拆解报废2.改作他用 | ||||||||
渔具数量: |
评估船值: |
网具数量: |
退捕状态: | |||||||
退捕时间: |
管辖省份: |
管辖市: |
管辖县: | |||||||
备注: | ||||||||||
船 主 信 息 |
船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性别:1.男2.女 |
年龄: |
渔民类型: 1.专业渔民2.兼业渔民 |
健康状况: | |||||||
户口性质:1.城市居民家庭户;2.农村居民家庭户 | ||||||||||
详细地址: | ||||||||||
文化程度:1.没上过学2.小学3.初中4.高中及以上 |
就业状况: | |||||||||
家庭人口数: |
从事捕捞人口数: |
需赡养人数: |
需抚养人数: | |||||||
家中是否有人患重大疾病或残疾: 1.是2.否 |
是否为贫困人口(已建档立卡):1.是2.否 | |||||||||
是否低保人口:1.是2.否 |
是否参加社保:1.是2.否 |
是否参加医保:1.是2.否 | ||||||||
是否以船为居:1.是2.否 |
建房时间: |
住房面积(平方米): | ||||||||
近三年捕捞收入(元):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近三年家庭收入(元):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近三年家庭支出(元):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家庭联产承包土地面积:亩(其中田:亩;土亩) | ||||||||||
林果面积(亩): |
承包水域面积(亩): |
经济作物面积(亩): | ||||||||
无土地原因:1.原城镇居民;2.征地拆迁; 3、未分配土地;4、其他 | ||||||||||
渔 民 信 息 |
渔民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性别:1.男2.女 |
年龄: |
渔民类型: 1.专业渔民2.兼业渔民 |
健康状况: | |||||||
户口性质: 1.城市居民家庭户;2.农村居民家庭户 | ||||||||||
与船主关系:1、夫妻;2、兄弟姐妹;3、父子或者母子;4、合伙人;5、其他 | ||||||||||
家庭联产承包土地面积:亩(其中田:亩;土亩) | ||||||||||
无土地原因:1.原城镇居民;2.征地拆迁; 3、未分配土地;4、其他 | ||||||||||
是否在校生:1.是2.否 |
文化程度:1.没上过学2.小学3.初中4.高中及以上 | |||||||||
是否参加社保:1.是2.否 |
是否低保人口:1.是2.否 |
是否参加医保:1.是2.否 | ||||||||
家中是否有人患重大疾病或残疾: 1.是2.否 |
是否为贫困人口(已建档立卡): 1.是2.否 | |||||||||
是否以船为居:1.是2.否 |
就业状况: |
备注: | ||||||||
网具信息 |
网具名称: |
网具价值(元): |
网具规格: |
网具情况: | ||||||
备注: | ||||||||||
辅助船只 |
辅助船只名称: |
用途: |
船体材料: | |||||||
长度: |
宽度: |
船只颜色: | ||||||||
附件2
建档立卡渔民安置保障信息统计表
所属镇街(盖章): 镇街负责人签字:
渔 船 信 息 |
渔船编号: |
捕捞许可证书编号: | ||
所属地区:省市区(县) | ||||
船
主
信
息 |
船主 基本 信息 |
船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
退捕前社保情况: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龄后每月可领取____元)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龄后每月可领取____元) 3.无 | ||||
退捕前医保情况: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新农合)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无 | ||||
是否有住房:1.是2.否 |
是否有耕地:1.是2.否 | |||
退捕 安置 情况 |
补助总金额(元): |
补助领取方式:
| ||
是否公示:1.是 2.否 | ||||
是否已补助到位:1.是2.否 | ||||
过渡期生活补助: 1.有,补助标准(元/年):,补助期限(年): 2.无 | ||||
是否已完成医疗保险保障:1.是2.否 | ||||
是否已提供住房保障:1.是2.否 | ||||
若退捕前没有社保,是否新纳入社保: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龄后每月可领取____元)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龄后每月可领取____元) 3.无 | ||||
若退捕前已有社保,是否提升社保标准: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龄后每月可领取____元)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龄后每月可领取____元) 3.无 | ||||
船
主
信
息 |
退捕 安置 情况 |
是否已完成养老保险保障:1.是2.否 | ||
是否参加就业培训: 1.是次 2.否 |
是否参加就业介绍: 1.是次 2.否 | |||
是否参加介绍创业扶持: 1.是次 2.否 |
是否参加获得公益岗: 1.是 2.否 | |||
是否已完成就业帮扶:1.是2.否 | ||||
退捕后 就业 情况 |
就业状态:1.已就业2.未就业3.已退休(养老) | |||
转业类型:1.就业2.创业3.无4.其他 | ||||
转业方向:1.第一产业2.第二产业3.第三产业4.其他5.无 | ||||
就业领域:1.农林牧渔2.制造3.采矿 4.电煤水热生产供应5.交通运输/仓储 6.批发零售7.住宿餐饮8.其他 | ||||
退捕后家庭年收入(元): | ||||
退捕后贫困户变动:1.新增贫困户2.非贫困户 3.退捕前为贫困户现已脱贫 4.退捕前为贫困户现未脱贫 | ||||
是否已纳入精准扶贫机制:1.是2.否3.非贫困户 | ||||
渔
民
信
息 |
渔民 基本 信息 |
渔民姓名: |
身份证号: | |
退捕前社保情况: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龄后每月可领取____元)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龄后每月可领取____元) 3.无 | ||||
退捕前医保情况: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新农合)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否 | ||||
是否有住房:1.是2.否 |
是否有耕地:1.是2.否 | |||
退捕 安置 情况 |
补助总金额(元): |
补助领取方式:
| ||
是否公示:1.是 2.否 | ||||
是否已补助到位:1.是2.否 | ||||
过渡期生活补助: 1.有,补助标准(元/年):,补助期限(年): 2.无 | ||||
是否已完成医疗保险保障:1.是2.否 | ||||
是否已提供住房保障:1.是2.否 | ||||
渔
民
信
息 |
退捕 安置 情况 |
若退捕前没有社保,是否新纳入社保: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龄后每月可领取____元)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龄后每月可领取____元) 3.无 | ||
若退捕前已有社保,是否提升社保标准: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龄后每月可领取____元)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龄后每月可领取____元) 3.无 | ||||
是否已完成养老保险保障:1.是2.否 | ||||
是否参加就业培训: 1.是次 2.否 |
是否参加就业介绍: 1.是次 2.否 | |||
是否参加介绍创业扶持: 1.是次 2.否 |
是否参加获得公益岗: 1.是 2.否 | |||
是否已完成就业帮扶:1.是2.否 | ||||
退捕后 就业 情况 |
就业状态:1.已就业2.未就业3.已退休(养老) | |||
转业类型:1.就业2.创业3.无 | ||||
转业方向:1.第一产业2.第二产业3.第三产业 4.其他5.无 | ||||
就业领域:1.农林牧渔2.制造3.采矿 4.电煤水热生产供应5.交通运输/仓储 6.批发零售7.住宿餐饮8.其他 | ||||
退捕后家庭年收入(元): | ||||
退捕后贫困户变动:1.新增为贫困户2.非贫困户 3.退捕前为贫困户现已脱贫 4.退捕前为贫困户现未脱贫 | ||||
是否已纳入精准扶贫机制:1.是2.否3.非贫困户 | ||||
附件3
潼南区渔业船舶退捕转产及证书注销申请表
申请人(船主): |
性别: |
地址: |
船员证书号: |
申请人(船员): |
性别: |
地址: |
船员证书号: |
申请人(船员): |
性别: |
地址: |
船员证书号: |
联系人电话: |
地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组 | ||
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号: | |||
船长:米,宽:米,型深:米,总吨位:。 | |||
船体材质: |
建造日期:年月日 |
捕捞网具:张 | |
主(挂)机型号: |
总功率:千瓦 | ||
根据《潼南区长江流域天然河流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本人自愿申请退捕转产,并注销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和渔业船员证书。 申请人1(船主):申请人2(船员):申请人3(船员): 年月日 |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
审查单位(盖章): 年月日 |
区农业农村委审批意见:
审批单位(盖章): 年月日 |
注:此表采取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农业农村委各存一份。
附件4
潼南区渔业船舶退捕转产协议
甲方:重庆市潼南区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乙方(船主): ,身份证号码:
丙方(船员): ,身份证号码:
根据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长江流域天然河流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潼南府办发〔 〕号)精神,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退捕转产,将其权属所有的渝潼渔 号渔船向甲方申请作拆解处理,同时上交并申请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陆渔业船舶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证书》,功率指标由国家收回。
二、乙方、丙方签订本退捕转产协议,并配合甲方和有关部门在指定时间、地点拆解销毁渔船的,甲方按潼南府办发〔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给予乙方及丙方一次性补助,具体补助金额详见本协议第三条。
三、乙方自愿申请注销渔船行政许可,甲方给予渔船行政许可撤回补助 万元(大写: )。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定,乙方经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渝潼渔 号捕捞渔船,材质为(钢质或其他),总长 米,甲方给予乙方渔船及网具补助 万元(大写: )。过渡期补助 万元(大写: ),其中:就业生活补助 万元(大写: );社保补助 万元(大写: );提前退捕奖励补助 万元(大写: );乙方与丙方具体应分配的过渡期补助根据乙丙方签订的《过渡期补助分配协议》确定。以上合计补助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四、乙方完成交船交证,乙丙方签订《过渡期补助分配协议》,区财政局在渔船拆解销毁后,经公示无异议,乙丙方同意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打入乙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五、乙方及丙方确认:甲方支付的补助金额包括对乙方的渔船行政许可撤回补助,渔船及网具补助,对乙方及丙方的过渡期补助(包括符合条件的就业生活补助、提前退捕奖励补助、社保补助)。乙方及丙方的全部损失已经通过本协议获得完全充分的补助,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和其他部门提出任何补助、奖励或赔偿等要求。
六、乙方承诺自己是协议约定渔船的唯一合法主体,与该渔船及其附属设施相关的债务,由乙方承担;与该渔船及其附属设施相关的协议,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不得以该渔船及其附属设施相关的债务、与第三方的协议等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七、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渔船。乙方的渔船由甲方授权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通过公开采购程序委托有老旧船舶拆解资质的单位进行拆解,拆解费用由区农业农村委申请区财政资金解决。船体拆解后的残值收归国有。
八、乙方的渔船拆解销毁后,由区农业农村委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注销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渔业船员证等证书。
九、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清楚协议的内容及法律后果,不含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备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2020年 月 日
附件5
潼南区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渔业船舶退捕转产补助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渔船船名号 |
渔船所有人 |
所有人身份证号码 |
渔船所属船员 (姓名) |
船舶数据 |
渔船行政许可撤回补助(万元) |
渔船及网具补助(万元) |
过渡期补助(万元) |
GPS扣除金额(万元) |
合计补助金额 (万元) |
农商行银行账号 | |
金属或其他 |
船长(米)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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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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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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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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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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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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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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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潼南区渔业船舶拆解验收书
船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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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所有人 |
| |
船舶类型 |
捕捞渔船 |
建造日期 |
年月日 | |
船舶尺寸 |
| |||
拆解地点 |
|
拆解方式 |
切割 | |
实际拆解开工日期 |
2020年月日 |
实际拆解完工日期 |
2020年月日 | |
收回证照、设施设备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陆渔业船舶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陆渔业船员证书》、船名牌、GPS定位设备 | |||
船舶现场拆解情况:
拆解公司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现场监督人员验收意见:
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签字: 区农业农村委工作人员签字: 年月日 | |||
渔船拆解前照片 |
粘贴照片处 |
渔船拆解后照片 |
粘贴照片处 |
注:此表采取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农业农村委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