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玉溪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潼南区玉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一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潼玉府发〔2025〕17号
镇内设机构、事业单位,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潼南区玉溪镇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潼南区玉溪镇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号 |
备注 |
1 |
重庆市潼南区玉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镇在农村地区反对大操大办倡导文明乡风方案》的通知 |
潼玉府发〔202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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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市潼南区玉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
潼玉府发〔2022〕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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