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玉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镇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关爱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潼玉府发〔2024〕13号
重庆市潼南区玉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玉溪镇独居老人消防安全
关爱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党的建设、经济发展、平安法治、民生服务板块,各村(社区):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玉溪镇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关爱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潼南区玉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镇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关爱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化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部署的消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进一步强化我镇火灾防控工作,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实施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关爱工程,切实摸清独居老人及其居住场所消防安全状况,综合整改一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压实属地属事责任,不断提升群众自治和“互帮互助”能力,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全镇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防范“小火亡人”事故,全力确保我镇火灾形势稳定。
二、关爱对象
独居老人(年满60周岁,没有配偶、子女或者父母陪伴生活的老年人)。
三、重点任务措施
1.健全独居老人监管清单。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独居老人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监管清单,动态更新。
2.落实人员帮扶措施。各村(社区)要将独居老人逐一落实到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一对一”“多对一”实施帮扶指导,指导左邻右舍成立互帮互助小组,定期上门帮扶指导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工作。
3.推进物联感知体系建设。组织对独居老人居住场所的卧室等重点高风险部位加装联网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鼓励配备老人紧急智能一键报警器或视频监控,开通报警电话功能,连接配对到独居老人帮扶人员、左邻右舍,帮扶人员及左邻右舍人员可实时监控其安全状况,在特殊情况下第一时间能知晓处置。
4.深化电气安全排查。定期组织村(社区)干部上门检查电气线路私搭乱接、老化破损、未穿管保护以及电热毯、烤火炉等电器设备质量、老化破损隐患问题。
5.开展燃气改造。经发办联合村社干部常态化上门检查燃气管道、阀门等是否漏气以及燃气管线是否老化破损,对存在安全问题的及时维修更换,加装燃气泄漏自动断阀装置。
6.实施灶改升级。各村(社区)要重点关注使用柴火灶、燃气灶的独居老人,对于排烟、防火效果差、油污严重的灶,坚决整改清理,对于堆放有柴火的,保持柴火堆放处与灶台有足够距离。
7.强化可燃物管理。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清理独居老人居住场所内外可燃物工作,将易燃物品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避免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同时,对房屋周边的杂草、树木等进行清除,保持足够间距。
8. 增配灭火设施设备。在有条件的独居老人居住场所配备一定储水量的水桶、水缸。
9.强化灭火逃生能力。应急办要常态化组织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左邻右舍等“一对一”“多对一”互帮互助人员开展灭火逃生知识集中培训,使其掌握灭火设施设备操作使用、组织疏散逃生、开展火灾初期灭火扑救等基本防灭火常识。同时,对于有一定行动能力的独居老人,指导其开展自救逃生模拟演练、操作灭火器等,改善提高独居老人在突发情况下的快速逃生意识和自救能力。
10.加强宣传提示。应急办和派出所组织人员定期开展集中消防安全宣传,印发宣传标识、标语、海报张贴在独居老人居住场所显著位置。同时,组织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上门宣传,“手把手”“面对面”指导独居老人规范使用电器、燃气设备以及规范吸烟抽烟和饮酒行为、安全存放可燃物等。
四、职责分工
经发办:联同潼南供电玉溪分公司、天然气公司,指导村(社区)开展独居老人居住场所用电用气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结合国家养老规划建设,探索独居老人监管机制,推动建设独居老人“专人服务、住得安全”的良好局面,配合应急办开展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关爱工程。
农业服务中心: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统筹开展农村道路、可燃垃圾等清理整治,配合开展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关爱工程。
应急办:负责统筹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关爱工程,做好业务指导,综合协调,组织召开现场会、推进会、调度会,牵头组织研究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汇总资料台账。
各村(社区):根据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关爱工程实际,依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4年5月30日前)。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召开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关爱工程现场会,部署相关工作。有关科室、各村(社区)要结合本方案及本辖区实际,细化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部署要求。
(二)实施推进阶段(2024年11月底前)。各科室要主动认领任务,按照“十项任务措施”,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时限等,挂图作战,逐步对独居老人进行登记造册、落实监管机制、改造提升场所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等。
(三)巩固成效阶段(2024年12月底前)。各科室要坚持边提升、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管控,健全完善关爱独居老人消防安全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定期研究分析,细化措施分工,确保关爱工程顺利实施。
(二)坚持统筹推进。要将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关爱工程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应急办要做好关爱工程实施的指导、督导,确保工程质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建立督导通报机制,定期督导检查,对于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关爱工程开展不力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相关科室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上报镇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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