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玉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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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玉溪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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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潼南区玉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玉溪镇在农村地区反对大操大办倡导文明乡风方案》的通知

潼玉府发〔2022〕7号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办、所、站、中心、大队:

经研究决定,现将《玉溪镇在农村地区反对大操大办倡导文明乡风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玉溪镇在农村地区反对大操大办倡导文明乡风方案

 

 

 

重庆市潼南区玉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玉溪镇在农村地区反对大操大办倡导文明乡风方案

 

为倡导勤俭节约、树立文明新风,防止农村人口特别是脱贫户困难群众因大操大办、相互攀比、人情往来等影响生活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乡村治理,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农村地区反对大操大办倡导文明乡风的通知》(渝委农办〔2022〕2号)和《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农村地区反对大操大办倡导文明乡风的通知》(潼委农办〔2022〕9号)要求,现就玉溪镇农村地区反对大操大办、倡导文明乡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办无事宴席。引导村民不办无事酒,婚丧嫁娶从简,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在农村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自行举办5桌以上聚餐活动的农户,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并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商铺开业、乔迁之喜、孩子满月、庆生祝寿等喜事,鼓励不操办,倡导不收礼。 (牵头领导:付汝进,责任人:张燕红)

二、倡导喜事新办。引导村民树立婚恋新观念,自觉抵制天价彩礼、奢侈婚礼、滥发请柬、大摆宴席等不良风气,反对铺张浪费、不比排场、不比彩礼、相互攀比等不正之风。提倡集体婚礼、公益婚礼、植树纪念等婚礼形式,提倡集中乘车、简约用车等绿色迎亲方式,树立文明节俭婚俗新风。 (牵头领导:付汝进,责任单位:民政社事办,责任人:张燕红)

三、推行丧事简办。弘扬孝老敬老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俗,缩短治丧时间,缩小治丧规模,缩减治丧费用,简化治丧仪式。鼓励用文明低碳方式表达哀思,反对大摆宴席,反对低俗表演,反对高音播放哀乐,反对雇人哭丧,服从殡葬管理,不搞封建迷信,不修大墓豪墓,不违规土葬。 (牵头领导:李博伦,责任单位:文化服务中心,责任人:青攀)

四、开展清洁行动。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可固定设立“清洁日“清洁周”,通过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消除卫生死角,营造文明乡风。引导村民勤洗手、勤打扫、勤收拾、勤换洗,从源头上预防疾病传播,形成户户做清洁、人人做卫生、人人爱干净的良好氛围。引导村民文明过节,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破除焚香烧纸陈规陋习。 (牵头领导:吕雪洋,责任单位:规建环保办,责任人:简国庆)

五、加强宣传引导。大张旗鼓、常态长效加强宣传,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活动,广泛宣传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文明导向和典型事迹,旗帜鲜明反对大操大办、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炫富攀比、铺张浪费、随礼泛滥等不良现象。将乡风文明作为乡村治理“积分制”和文明实践积分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大物质激励、精神鼓励力度,让德者有得。对违反移风易俗有关规定的,在评选先进典型时,一律取消资格。 (牵头领导:李博伦,责任单位:党政办、产业发展办,责任人:张敏、张海波)

六、党员干部带头。农村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勤俭节约、文明过节,从不必要的人情往来中解脱出来,做到贺喜庆祝有分寸、礼尚往来有尺度、人情世故讲法纪。在按规定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邀请范围、开支标准和宴请规模,以身作则引领社会风尚。带头做好亲朋好友及身边群众宣传解释、文明劝导工作,做反对大操大办攀比之风的践行者、示范者、传播者。 (责任领导:彭龙,责任单位:党建办,责任人:王晓琪)

七、坚持群众主体。紧紧依靠群众,注意方式方法,更多注重调动群众主观能动性,依托群众性 组织,让群众自己管理自己,切实把好事办好。推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实质性运行,确保发挥作用。鼓励村民委员会组织群众对红白喜事等的操办流程、宴席标准、人员数量、时间长短、随礼金额等制定约束措施,按程序纳入村规民约。注重区分推动移风易俗与尊重传统礼俗的关系,尊重社情民意、尊重乡土人情,充分考虑群众接受程度,不搞强制命令,不搞“一刀切” 。(牵头领导:付汝进,责任单位:民政社事办,责任人:张燕红)

八、成立责任落实小组。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强工作督导,指导村(社区)细化实化工作措施。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积极发挥作用,结合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等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整治人居环境等工作。将防止大操大办、盲目攀比整治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作为乡村治理示范镇、村和文明村镇评选推荐的重要内容,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一律不得评为乡村治理示范镇、示范村和文明村镇。出现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责任领导:杨玉凤,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责任人:全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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