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玉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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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236X8/2021-0001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玉溪镇 [ 主题分类 ] 其他 [成文日期 ] 2021-01-22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 体裁分类 ] 财政

玉溪镇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口径财政收入预算为270万元(其中:总部经济150万元,非税收入120万元),实际完成623.93万元,为预算的231.1%其中:总部经济完成496万元,为预算的330.7%,非税收入完成127.93万元,为预算的106.6%。非税收入详细情况是:其他收入任务为30万元,完成34.5万元,为预算的115%,罚没收入任务20万元,完成12.68万元,为预算的63.4%,配套费任务为70万元,完成1.5万元,为预算的2.2%,国资有偿使用和捐赠收入79.24万元。

年度本级财政总收入3031.6万元,其中本级收入结算补助623.6万元,体制补助、专项补助等补助性收入2408万元。

2017年,全镇财政支出30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3.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0.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5.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15.4万元,农林水支出378.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24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1万元,其他支出50万元。

二、2017年财政工作情况

2017年,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国家的财政法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保法定、保民生、保重点”为主线,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增收节支促发展。一是加强总部经济工作,主动作为,建立与税务部门协调机制,税收收入大幅增长;二是支持项目建设,加大基础设施等投入力度,推进企业项目建设进度,培植税源;三是加强“三公”经费的管控,明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标准,完善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加强公务接待等费用的检查与公开;四是工程建设项目预决算评审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对项目建设的监管进一步加强。

(二)财政支出民生优先。一是民生政策完全落实。城乡低保、五保户供养、临时生活救助等民生项目资金充分安排,专款专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配套资金全面落实;粮食直补、综合直补等各项惠农支出及时兑付;二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及农业产业化支持力度;通过对上争取和财政本级安排等多种措施,支持村、社道路建设、塘库堰整治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完成场镇风貌整治等工程,城乡面貌大为改观。

(三)加强财政支出监管。一是严格预算管理,提高支出效益。认真执行《预算法》,强化执行人大决议的意识,网上公开部门预决算;二是致力于压缩非生产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执行机关财务审批制度;四是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四)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修订完善了《玉溪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规范村级财务收支、审批程序,促进廉政建设和社会和谐。

三、2018年的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度,全口径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为2163.5万元,其中总部经济150万元,非税收入80万元,体制补助、专项补助等补助性收入1933.5万元。

财政支出预算216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5.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7.8万元,农林水支出46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0万元。

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四、2018年的财政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镇财政工作将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靠镇人大的支持,各部门通力协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努力确保今年财政目标任务的实现。

(一)继续做好财政体制调整后的衔接工作。新《预算法》的实施将带来财政管理方式的变化,根据相关要求,一是做好财政收支预算管理,部门预算做到精细化;二是继续做好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做好相关数据、政策的衔接。四是加强信息化管理,确保大平台平稳运行。

(二)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一是充分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资金的拨付;二是做好已完工项目资金的支付,三是做好“十三五”规划项目的对上衔接对接工作,争取项目早日落地。

(三)继续做好民生保障。一是全面落实中央、市、区民生政策;二是保障民生资金及时到位;三是加大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投入;四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的安排力度。

(四)继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投入。一是继续积极对上争取,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大村级公用经费的投入力度,村(社区)各项保障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

(五)继续推进财政改革。一是切实做到将一切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做好预算调整和安排;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三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做好财政大平台相关改革,确保有序推进、平稳运行。

(六)落实人大决议。认真贯彻人大会议对财政决算和预算的审查意见,不断改善财政工作,在推进民生工程建设、财政收支管理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落实人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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