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小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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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26183/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小渡镇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 2023-02-07 [ 发布日期 ] 2023-02-07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重庆市潼南区城乡社区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村(居)务公开 目录(2022年)》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城乡社区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村(居)务公开

目录(2022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重庆市潼南区村(居)务公开目录(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潼南区城乡社区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代章)  

2022429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潼南区村(居)务公开目录(2022年)

全区村(居)务公开内容主要分为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四大类,按照中央、市委相关文件要求,同步在固定公开栏、群工系统等平台进行公开。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

2.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3. 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4.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情况;

5. 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奖惩考核、党费收缴以及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等情况;

6. 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

7. 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8. 群众反映强烈的意见建议情况;

9. 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强农惠农政策

1. 有关新农村建设、农村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及执行情况;

2. 农业补助政策及执行情况(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

3. 前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等政策及执行情况;

4.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及执行情况;

5. 人饮工程建设政策及执行情况;

6.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政策及执行情况;

7. 农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政策及执行情况(包括年度计划、衔接资金、衔接项目、监督举报等);

8. 其他惠农政策(包括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补助和公路建设补助、农村一事一议奖补政策等)及执行情况。

(二)农村土地政策

1. 国家重点工程征用土地、城镇开发用地补偿政策及执行情况(包括征地数量、位置、补偿标准、补偿安置政策和方案等);

2. 宅基地申报审批政策及执行情况(包括宅基地的地点、使用人姓名、使用面积、审批情况、违规处罚情况等);

3. 农村建设用地(宅基地)复垦政策及执行情况(包括户主姓名、复垦时间、复垦面积、补偿金额等);

4. 集体土地(林地)和四荒地承包、租赁政策及执行情况;

5. 土地流转政策及执行情况。

(三)社会管理政策

1. 户籍制度改革、户籍管理政策及执行情况;

2. 征地人员安置政策及执行情况;

3. 计划生育政策及执行情况(包括计生政策、办事程序、政策内外人口出生情况,照顾再生育情况,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对象、地址、性别、类型、出生时间、曾生育子女数、现存子女数,违法生育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农合医疗补贴情况等);

4. 辖区内居民转移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包括职业介绍、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初次职业技能鉴定等);

5.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建卡大学生学费资助、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福彩助学(高中生)、慈善助学等学生资助和农民工子女入学优惠政策及执行情况;

6. 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情况;

7.村(居)法律顾问的基本信息、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监督电话;

8.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留守儿童关爱政策及执行情况;

9.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

(四)社会保障政策

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及参保执行情况;

2.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及参保执行情况;

3. 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灾救济、孤儿、特困供养、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残疾人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执行情况;

4. 国家征兵、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三属优待抚恤政策及执行情况;

5.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政策及执行情况;

6. 廉租房保障政策,城市旧城改造、旧房改建拆迁补偿政策,农村危房(CD级危房)改造自然灾生活补助资金政策及执行情况

7.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及执行情况

执行上述强农惠农政策、农村土地政策、社会管理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所涉及的资金使用情况纳入财务公开的相关项目公布。

三、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1.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村能源建设、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乡村公路建设资金等);

2. 涉农奖励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与扑杀补助、退耕还林直补、天然林保护直补资金等);

3. 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包括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村科技、新农村现代物流网络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方面的资金等);

4. 农田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5. 农村综合改革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

6. 防灾救灾资金使用情况(包括特大防汛抗旱补助、农业生产救灾、地质灾害防治、因灾倒房重建、紧急转移安置、紧急生活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等方面的资金或物资);

7. 土地征占用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补偿费总额中属于村、社区集体部分的数额和用途,分配到每户的数额等);

8. 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农村劳动力及农民工培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低保、医疗救助等);

9.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贫困户发展产业补助、危旧房改造等资金使用情况);

10. 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11. 其他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集体经济财务及收支情况

1. 村(居)民代表会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村(社区)年度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购建农业基本建设公益事业建设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集体资产经营与处置、资源开发利用、对外投资收益分配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的其他财务计划等);

2. 村(社区)每月财务收支的详细情况;

3.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

4. 土地、厂房、山林、塘库堰等集体资产资源的转让、发包、租赁情况;

5.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资代劳情况;

6.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

7. 单位、团体、个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

8. 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的处置和使用情况;

9. 村(社区)集体经济债权债务、集体资产明细情况。

10.村(社区)集体收益分配情况(包括收益总额、提取公积公益金数额、提取福利费数额、外来投资分利数额、成员分配数额、其他分配数额)。

(三)组织运转经费情况

1. 组织运转经费收支情况;

2. 村(社区)干部待遇情况(包括享受补贴的人员、补贴标准、经费来源等);

3. 村(社区)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四)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情况

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收支情况(包括文体活动、环卫保洁、技能培训、公益设施、帮扶慰问等)。

四、服务(事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建设情况

1. 村(社区)的组织机构、职能职责情况。包括村(居)委会成员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情况(姓名、照片、职务、分工、电话等);

2. 村(居)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

3. 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服务组织建设情况。

(二)民主管理情况

1. 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的情况(包括协商内容、协商主体、协商形式、协商成果及运用等),村(社区)重大事项协商结果上报镇街备案制度执行情况;

2. 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应到会与实际到会人数、所议事项、形成决议的内容、执行结果等);

3. 民主评议村(社区)干部、小组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及其他村(居)务管理人员的情况;

4. 村(社区)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建立和完善自治章程、村(居)民公约、村(居)民会议(代表会议)制度以及村(社区)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审计制度的情况等。

(三)服务群众情况

1. 各类政府公共服务项目的办事程序及办理情况;

2. 便民利民服务开展情况(包括农资物资供应、家政服务、托老托幼、中介服务、代办证件手续、代收代缴费用、代买代卖物品、提供致富信息、科技知识等);

3. 农村专业经济服务开展情况(包括会员培训、农药化肥物资供应、农业科技服务、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农业灌溉、机耕植保、水利建设、水电维修、农村劳动力培训、劳务输出等);

4. 平安稳定服务开展情况(包括防洪、防火、防地质灾害等减灾防灾预案,治安巡逻、流入人口服务、人民调解等);

5. 公益事业服务开展情况(包括城乡社区公共卫生、环境整治、红白喜事、精神文明创建、移风易俗、评比表扬等);

6. 志愿者服务开展情况(包括对城乡社区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特困党员、外出务工人员家庭等重点服务对象开展技术培训、扶贫济困、助耕助农、社会救助、优抚助残、敬老扶助等志愿服务的情况等);

7. 村(社区)各种示范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

五、其他

1. 村(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点题公开),村(居)民要求公开的事项;

2. 村(居)民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及办理情况;

3. 村(居)民提出的疑问及答复情况;

4. 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村(社区)在进行村(居)务公开时,要将强农惠农政策和其他惠民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集体经济财务收支情况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在进行政务公开时,既要公开政策规定,还要公开办事程序与执行情况等;在进行财务公开时,除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外,凡是发放给村(居)民个人的各项补贴、救助资金或物资等,要注明资金或物资的来源情况(名称、数量)、发放原则、发放到户(人)的名单、名称、数量等。

重庆市潼南区城乡社区治理领导办公室   20224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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