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小渡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潼南区小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小渡府〔2024〕14号
各村(社区)、机关各板块、镇直各单位:
经2024年1月29日第2期党委会审议通过,决定对《重庆市潼南区小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小渡镇饮用水源管理制度〉的通知》(小渡府〔2019〕88号)予以废止,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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